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有什么影响

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有什么影响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的影响是危害社会、造成他人权利损失。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二、单位犯罪的界定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了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观上的故意,这与刑法中规定的少数过失的单位犯罪相背离。此外它强调的单位犯罪以非法利益为要件,无疑又缩小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在八届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时候,由于其局限性而被否决。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通过法律手段获得的利益,在我国是受法律保障的。生活中往往存在一些非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失,同时对社会的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那么对于此类事件,我们一般会查明事实,根据其犯罪原理进行诉讼请求,防止犯罪行为的扩展,影响正常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北京嫖娼处罚措施和标准有哪些?
      嫖娼事件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很多名人明星也因此而声败名裂。嫖娼一直是社会治安的毒瘤,那么对于嫖娼事件的处罚措施也应严厉起来。那么关于最......


·放弃继承权能否不赡养
      放弃继承权能否不赡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因继承权的放弃而......


·当事人涉嫌抢劫是什么意思?
      涉嫌抢劫是什么意思?意思是有抢劫犯罪的嫌疑,可能涉及的罪名为抢劫罪。凡是刑事犯罪行为,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都称为“涉嫌”。犯了什么罪,就表述为......


·请律师打官司注意什么
      请律师打官司注意什么当事人要是在打官司的时候请律师来帮助自己的话,也是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的,毕竟律师的素质也会对案件的审理存在一定的影响。要......


·是否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
      是否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首先需要清楚的是,构成重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配偶的双方或一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二是虽未办理结......


·商标转让要交印花税吗 ?
      商标转让要交印花税吗?一、商标转让要交印花税吗在知识产权转让交易中,作为转让人的中国居民企业,需将转让所得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


·海关事务担保定义是什么?
      海关事务担保定义是什么?一、海关事务担保定义《海关法》第六十六条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


·2023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


·什么情况离婚可以自动离异
      什么情况离婚可以自动离异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感......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是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就牵涉到缴税的问题,根据财税法的规定以无形......


·出租人起诉承租人解除合同赔偿吗?
      出租人起诉承租人解除合同赔偿吗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