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股东大会能取消股东的资格吗

在我国股东大会能取消股东的资格吗在没有经股东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强行转让其股权的行为,是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章程多数决的效力仅应及于公司经营管理的事项和股东共同利益的事项,而不应及于股东个人利益的事项。因此,股东资格非经股东自愿或法律规定不可被剥夺。公司以章程多数决的效力作出对你退股决议,非你的真实意思表示,该退股决议应属无效。因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不能剥夺你的股东资格。二、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3、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一个公司都是由许多股东组成,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就是股东大会,要知道股东大会享有许多项权利,其不仅仅可以决定公司的发展走向,同时还能决定公司的发展状况。股东的权利非常的大,一般没有违规行为,是不能取消其股东资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一、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需要支付吗?没结婚的情况下有孩子,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没领结婚证,不影响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


·一、结婚后共同还房贷的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结婚后共同还房贷的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婚后还的房贷和房贷对应的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


·公司法股东责任原则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责任原则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不断的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需要不断的增强自己的实力才能在市场中立足,一般的公司都......


·我国福清市征地补偿标准
      我国福清市征地补偿标准以前由于对于征地补偿没有标准,不是征地补偿的价格低于市价就是被征地的人虚报补偿价格是补偿虚高。自从我国土地征收的越来越......


·解除收养关系终止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终止后果是什么一、解除收养关系终止后果是什么(一)、收养关系解除的直接后果收养解除的直接后果,主要指收养关系当事人的人身及财......


·盗窃罪新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行为算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了,然而此时只有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满足一定的情节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盗窃罪,否则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


·索道运输损害有哪些
      索道运输损害有哪些相关规定索道运输是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它是通过缆车进行空中运输的一种方式。索道运输不仅可以运送乘客也可以运输货物。目前索......


·江油法医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众所周知,司法鉴定和法医司法鉴定存在着区别,法医司法鉴定的内容和普通司法鉴定的内容是不相同的。很多人了解司法鉴定的内容,却不了解法医司法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搜集重婚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搜集重婚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搜集重婚证据可以通过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


·公司报表不让看如何强制执行
      公司报表不让看如何强制执行一、公司报表不让看如何强制执行股东是有权看公司报表,但是一些股东却遇到了公司法人或是其他人不让自己看公司报表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吗?
      我国的名是法律规定当中存在着善意取得这项制度,您对于善意取得,可能都是从表面上进行理解的,但是法律上规定是比较复杂的,在适用善意取得的时候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