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和代通知金是否可以并存?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和代通知金是否可以并存?
  
  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而代通知金适用的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要求,也就是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才发生的,而非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下产生。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赔偿金是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而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要求。所以两者不能并存。
  
  二、哪些情况是单位违法解除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单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是什么?
  
  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上所述,员工出现患病无法继续工作或者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岗位的,单位可以在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下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单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是建立在违法解除的基础上,因此这两者的性质不同,适用条件也不一样,这样就不能一起主张。当然,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是可以一起支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全是否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


·妻子出轨后写的保证书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应吗?
      妻子出轨后写的保证书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应吗?你们之间对于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交通事故纠纷是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解决,
      交通事故纠纷是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解决,那要怎样来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既然已经产生纠纷了,双方之间肯定存在较大的分歧,解决起......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金领取条件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没打借条朋友借2000不还怎么办?
      没打借条朋友借2000不还怎么办?借给别人钱不还首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借条。如果不行就只能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当然可以......


·网络诈骗罪一万多取保候审是怎样规定
      网络诈骗罪一万多取保候审是怎样规定的近年来,网络进行诈骗是一种新兴的犯罪违法活动。网络诈骗的表现形式多样化,诈骗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国家在......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高与不高,要看跟谁比。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给贫困人群的贷款。他们很难拿到商业贷款。虽然商......


·行使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
      行使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1、首先注意担保物权的保存时间。在我国,债权的诉讼有效时间一般为三年,因为担保物权在一定性质上属于物权,所以不会受到诉讼......


·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
      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一、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1.很明显,闯红灯要负主要责任。当然,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


·学籍档案有什么用?
      从念书时起,我们就有了自己的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对一个人的就业、考研、出国等事项都很重要,但是却有许多人对学籍档案不够重视,不清楚学籍档案的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