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一种在住房上面的方案,用来对那些收入较低,负担不起一般房租的群体的经济上的援助。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由个人拥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拥有,并以低于市场价格或租房者的价格出租给新员工,包括一些迁移到城市的新大学毕业生或者从外地迁移到大城市中工作的人等。这种住房具备的优点主要表现在设施设备这些很齐全,而且在规划上也很合理。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实际在使用中有关户籍和租金上的问题。很多人对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可以用来出租这类都很关心,我过目前的法规表示:公共租赁住房是禁止转租或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存在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的问题。
  它主要面向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众,可以由低于市场价格或以人们承担得起的价格进行出租活动。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始终属于政府或公共机构。公共租赁住房禁止转租或出租。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时,关于这个政策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了保障性住房和限价住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了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其中,存在六类租赁家庭禁止的行为。这六类行为包括:一、转租和出借租赁房屋;二、未经许可改变租赁房屋的住宅用途;三、没有住在租来的房子超过6个月;四、没有连续3个月支付租金。只要这六个情况中的一个发生,公共租赁住房将被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将在未来直接纳入“三房”审计系统管理。最近的租赁问题是基于'三房'审计系统,该系统审查有关住户租金的相关信息。在未来,公租房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管理,赋予产权单位权力和责任。它必须在管理过程中承担转租、转借和其他问题的责任。要租赁该类房屋将会与相关部门签订合同进行租房,这是一项完全的民事法律上的合同签订。如果租赁家庭的条件发生变化,住保部门部门将与业主进行审查,并根据租赁合同直接处理。即使你去法庭,也会获得相应的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辞职了直接走人扣工资?
      辞职了直接走人扣工资?辞职了直接走人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扣工资处理的,还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


·一、春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春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一般是10天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


·法院起诉多长时间受理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我们处处行事小心,但有的时候还是会因为某些事情要利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我们遇到了一些事情是用我们自己的力量去解......


·离婚协议书财产赠予孩子是可以的吗
      离婚协议书财产赠予孩子是可以的吗一、离婚协议书财产赠予孩子是可以的吗离婚协议书之中约定将财产赠予给孩子是可以的,此时建立的是赠与关系。......


·保险合同违约金多少
      保险合同违约金多少?一、保险合同违约责任违约不仅指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还包括违反法定义务,以及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保险合......


·在哪里执行死刑,执行死刑的场所?
      每年,我国都有不少的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死刑,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知道具体是在哪里执行死刑的。即我国执行死刑的场所是在哪里。关于这个问题......


·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是多少
      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是多少一、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是多少1、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


·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一年多少
      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一年多少钱?一、人身意外保险最新赔偿标准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2、残疾给付。......


·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公司经营律师不少公司或企业在出现资金缺乏时,会采取......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怎么跟肇事方谈赔偿?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怎么跟肇事方谈赔偿?双方在谈赔偿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


·受到西方国家的形象,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
      受到西方国家的形象,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对妇女的权益加以确定,妇女权益保护法是颁发得较早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