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条的诉讼时效

什么是借条呢,它是债务纠纷的一种。在当今中国高杠杆,全民举债的泡沫经济下,借条无所不在。那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首先借条分为两种,一种是写明还款期限的,另一种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对于写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就从出借人要求的还款日期的次日起算两年;而未写明还款期限的,案情就会变得比较棘手,诉讼时效很长,但最长不超过20年。举个例子简单说明。小A于2015年1月1日借了10万块给小B,写了借条,要求小B三年内还清,那最后还日期就是2018年1月1日。如果小B在约定日期内没有还清债务,那小A在2020年1月1日前的任何时间进行诉讼,那诉讼都有效,都会起到法律效应和法律保障。如果小A给小B的借条里面没有注明还款日期,那小A可以随时要求小B还款,小B也可以随时向小A还款。如果10多年过去了,小B都没有还清债务,那没有关系,因为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条,20年内诉讼时效依然有效,也就是在2035年1月1日前,小A都可以依法行使诉讼的权利,都会受到法律部门的重视。由此可见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借条的填写内容非常重要,而且为了充分确保出借人的权益,一般要在借条上注明具体的还款日期,重视诉讼时效,让借条在一定时效内充分拥有法律效应,避免发生借款纠纷。当然如果你为了拥有20年的诉讼时效,特意不标注还款日期,那也是你自己的个人选择,只是小编认为,即使有钱任性,也耗不起时间。接下来我们进一步讨论如果借条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是不是债权人的债务就不收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债务人不还钱法律也不管了呢。想的到挺美的,我们仔细看一下。①首先你愿意借钱给对方,那肯定不是陌生人,亲朋好友或者至少有一点情谊,尽量考虑油耗协议,人情协商,双方私下按原借条内容达成协议。虽然超过了有效诉讼时间,但当事人双方重新达成协议,也属于新的还款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还款协议理当收法律保护。②如果当事人是在无法协商,撕破脸皮,借款人变成老赖,那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该通知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是必须在上面签字或者盖章的,至少必须认同这笔债务的存在。那在这基础上再想办法打官司起诉,总比毫无办法要强。综上所述,借条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就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这并不代表债权人没有其他办法通过其他手段来追款,譬如和债务人私下商量重新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等。当然事情如果发展到这一步,所采取的方法已经属于尽量挽损的目的,风险很大,全额追逃已经渺茫,但是能追多少则是多少。所以,还是那句话,借钱需谨慎,且结且珍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范围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涵义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


·一、醉驾案子律师费需要多少钱?
      一、醉驾案子律师费需要多少钱?(1)一审阶段: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③审......


·淘宝商标广告词抢注属于侵权吗?
      一、淘宝商标广告词抢注属于侵权吗?淘宝商标广告词抢注属于侵权的行为。如果抢注的广告词没有得到正规的授权,并且在淘宝标题品牌名字前后加字对公......


·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分别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分别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公司在办理注销手续之后就会消灭法人资格,但此时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办理注销手续,这就涉及到了公......


·林地可以买卖吗 林地如何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在承包期限承包林地的,在这个期间内,发包人是不可以收回林地的,需要继续对承包者提供林地使用权。林地可以......


·在我国对于医疗过错鉴定在哪里做
      一、在我国对于医疗过错鉴定在哪里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该委员会是政府的下设机......


·告两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
      告两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我们都知道,买房子,既买土地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是代表你对这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它是具有法......


·走私贵重金属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非法携带、运......


·卫生行政执法的种类有哪些
      卫生行政执法的种类有哪些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