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要点是什么?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要点是什么?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由此可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国家出台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是为了使补偿标准能和现实接轨。在政策的引导下,政府部门可以有效的解决土地征用补偿问题,使征地工作得以有序展开。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诉讼离婚的,能否离婚取决于法院的判决,那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也就是说,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形下,法院才会判离婚,那满足哪些条件法院会判离......


·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


·运输合同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
      运输合同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一、运输合同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运输合同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法律关系,要求......


·2023年车祸锁骨骨折能赔几万
      2018年车祸锁骨骨折能赔几万?锁骨骨折能赔偿几万是没有统一规定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要进行伤残的鉴定,伤残鉴定是受害人获得赔偿的依据,受害......


·获得假释的条件包括哪些
      为了鼓励罪犯认真学习、服从监管、遵守制度、认真改造、真诚悔改,刑法规定了假释制度,有条件的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正在服刑的罪犯获得假释的条件有......


·对上班时间喝酒职工的辞退是否合法
      对上班时间喝酒职工的辞退是否合法?一般是合法的,因为该员工很有可能已经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证据如何举报他人抢劫
      没有明确的证据是无法查的,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但是如果抢劫的事实存在的话,及时报警,警方是可以立案调查的。没有事实根据和证......


·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实际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
      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实际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房地产开发商从国家或集体手上获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才可以进行楼房土地的施工,简而言之就是获得许......


·新婚姻法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婚姻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阶段,代表的是一个家的成立、维护,但有的时候仅仅靠夫妻双方并不能维护公平。我国社会也在努力保持婚姻的稳定,一系列法律规......


·怎样才能算是童工及使用童工承担的责任
      我们都知道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有很多工厂为了廉价劳动力冒险雇佣童工,也有些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雇佣了童工,那么究竟怎样才能算是童工及使用童工承......


·立遗嘱去公证处如何做?
      立遗嘱去公证处如何做?一、立遗嘱去公证处如何做?(一)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