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离婚共同债务?

2023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
  
  一、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如: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3、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1)夫或妻需要履行的义务:
  
  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要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与夫妻个人债务相区分。
  
  (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4)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6)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需要注意,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典》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之和
      2020年修正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曾规......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属于夫妻财产,孩子是无权分割的,夫妻平分离婚分两种:(一)、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


·税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
      为保障自身利益,在税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这个问题,想必您在与公司谈工资方便都会有所提及。那么的我们会给您一个详细的说明,请您往下继续观看,供您......


·追讨欠款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追讨欠款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一、追讨欠款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


·遗产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


·办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一、办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


·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指的是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不动产的分割是大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