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下的不批捕决定书送达给谁?

一、法院下的不批捕决定书送达给谁?不捕决定书也应送达被害人。随着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探索的日益推进,需要更加重视审查逮捕环节被害人作用的发挥,应当为被害人参与其中提供保障,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案件,将决定通知被害人,有利于不服处理决定的被害人及时向法院自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具有侦査职能的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 嫌疑人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和第69条的规定制作。 审査逮捕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权,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 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移送人民检 察院审查。刑诉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査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 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检察 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 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根据刑诉法这两条规定制定的不批准津捕 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重要的法律文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适用于人民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具有侦査职能的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不 适用于办理自侦案件。三、各联用途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由制作部门统一保存。第二联为 副本,由人民检察院附卷。第三联为正本,送达提请批捕的机关,送 达时,应让收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然后再把关达回证附 卷。第四联为回执,和第三联同时送达提请批捕的机关,待该机关执 行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在上面填写有关内容,再退回人民检察院附卷。这个送达给谁的问题,一般来说的话,要送给那个受害人的了,送达的对象肯定是跟这个案件有关系的啊,总不能说随随便便就送人家。当这个公安机关要是做出了这个决定的时候,一般都是要跟这个受害人说明的。这样子也是方便了这个受害者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法的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
      劳动法的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


·不可撤销信用证可以撤销吗
      不可撤销信用证可以撤销吗?信用证是在国际贸易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种支付方式,是一种具有保证作用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中有一种不可撤销信用证,从......


·一、没领结婚证有小孩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
      一、没领结婚证有小孩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理论上是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


·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一、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


·由于我国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
      由于我国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因而现实中夫妻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之后才行,否则双方之间仍旧是按照夫妻关系进行......


·工业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各地区的工业用地一般都被规划在离市中心较远的地区,因为这些工业用地大多数都是由公司设立的工厂、车间等,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工作岗位都是来自于工业......


·合同到期上班有工资吗?
      合同到期上班有工资吗?一、合同到期上班有工资吗?合同到期上班也是有工资的,而且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


·关于银行卡被冻结怎么办
      关于银行卡被冻结怎么办如果是个人输错密码超过银行的规定次数引起的银行卡被冻结,解冻要带上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去相对应的银行解冻。第三方原因造......


·一般什么情况是价格欺诈
      什么情况是价格欺诈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


·停工留薪待遇如何计算?
      (一)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


·潍坊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方面的要求一向非常的严格,因为征地的话会损害人民的利益,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征地方面的人会有相应的补偿措施的。各地区的补偿措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