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视居住期满的处理是什么

监视居住期满的处理是什么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二、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监视居住也是有期限的,不管是哪种形式下的监事居住,《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而要是取保候审的话,则最长期限则为12个月。实际监视居住的期限,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而其中要是属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之后被判刑的还有可能折抵刑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司机的醉驾怎么改成酒驾?
      一、司机的醉驾怎么改成酒驾?司机的醉驾不能改成酒驾。交警查酒驾是以检测血夜酒精含量为准,不能更改,如果更改,交警也违法。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


·噪音污染的侵权责任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确定1、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


·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一、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


·在我国,酒后开车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会承担刑事责任
      在我国,酒后开车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会承担刑事责任。酒精可以使人丧失清醒意识,行车途中容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酒驾入......


·保证人都具有先诉抗辩权么?
      保证人都具有先诉抗辩权么?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重要的权利,主要是对抗合同一方提出的请求权。抗辩权的种类有很多,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


·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条件
      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条件《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弱电工程劳务合同范本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


·申请注册网站商标多少钱?
      随着自主创业的不断兴起,和公民自我维权意识的日益提高,商标注册成了很多人密切关注的问题。随着互联网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新创办的网站自然也涉及到......


·我国法律之中换押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之中换押是什么意思?人犯换押是指前一个诉讼阶段向下一个诉讼阶段过渡时前后两个承办机关之间办理的移交被羁押的未决犯的关押手续。在中国,根......


·根据相关规定缓刑人员可以出国吗?
      我国刑法对于犯罪分子的处罚,主要是看他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比如说有些每次做饭的,犯罪嫌疑人就属于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累犯,对此要进行适当......


·签定合同和签订合同的问题
      签定合同和签订合同的问题一、签订合同和签定合同的区别《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