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正当防卫和过失杀人分别是什么

正当防卫和过失杀人分别是什么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二、关于防卫过当1、首先要注意的是,修订后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放宽了界定防卫过当的标准,扩大了正当防卫的范围。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采取无限防卫,或称其为特殊防卫权,直至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即不存在过当情形。如果不是涉及以上的暴力犯罪的防卫过当行为,要看其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2、“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是判定是否构成防卫过当的两个方面,是相对独立又相辅相成的,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不能人为的割裂开来。其独立性在于,构成防卫过当必须兼具两个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不属于防卫过当,同理,即便超过必要限度,没有造成重大损害也不属于防卫过当。其关联性在于从实践来看,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必然造成重大损害,而只要造成重大损害,其防卫行为通常也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修订后的刑法将防卫过当规定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因素,旨在放宽对防卫行为的限制,尽量把针对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纳入合法损害的范围,摆脱以往司法实践中对防卫损害衡量尺寸的苛求对防卫行为构成的羁绊和制约,以鼓励广大公民更勇敢、更主动地拿起“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也为司法机关具体认定防卫是否过当提供一个相对明确的判断标准——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才可认定为防卫过当。3、如何去正确理解和确定“防卫的必要限度”呢?关键在于把握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具体标准。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只要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而根据不法侵害发生的环境、防卫人与不法侵害人的力量对比等客观因素来判断,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可能造成的损害又不是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及可能造成的损害或者虽然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但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正当防卫的范围,而不能认为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种必要限度还体现在是否是必需进行防卫。因为绝大多数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都是由行为人对侵害者的打击造成的。而确定行为人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对侵害者进行打击,是否有必要采取以伤害不法侵害者的身体的方式进行防卫,对确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综上所述,虽然有正当防卫的规定,但是任何人也不得利用正当防卫的理由去故意的伤害他人,所以我国法律上也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等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在相关的细节上可以体现出防卫过当的一些证据,所以在判定上是很严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是怎么进行规定的一、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


·交通事故讹人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讹人处理方法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被人讹诈的话可以报警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


·语言上性骚扰可以立案吗
      语言上性骚扰可以立案吗一、语言上性骚扰可以立案吗?语言上性骚扰情节严重的可以立案。一般的轻微行为(比如用语言挑逗、诱引)适用于训诫或具悔过书......


·请求批捕法律意见书应该由谁来写
      请求批捕法律意见书应该由谁来写批捕(批准逮捕)一般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


·单位拖欠工资可以立刻辞职么
      可以。公司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立刻辞职。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互联网上的网贷合不合法?
      有很多着急用钱却去申请银行正规的贷款时总是因为一些程序上的细节被拒绝,此时就会有网络上推送的贷款广告进入公民的生活中,但是比较谨慎的公民肯定......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四要素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中明确要求单位提出申请的时效为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内,但对于劳动者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期限却另有规定。那实践中,如......


·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姓名权是公民的权利是不可以侵犯的,但是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却经常发生。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情况下是侵......


·孩子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孩子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还不上信用卡公安机关有可能会按照信用卡诈骗罪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透支数额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


·天津市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涉及到了生活中很多的利益问题,缴纳五险一金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城市户口跟农村户口缴纳的保险金是不一样的,不同地方的保险金也是会有所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