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过错性辞退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过错性辞退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非过错性辞退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非过错性辞退适用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针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方式有关部门会进行合理的规范,否则自己的利益维系就会缺失的一定的保障,但是如果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有关的规定就会导致自己的问题解决会出现较大的难度,因此有关的当事人要积极的践行法律规定进而保障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一、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1、经济合同纠纷。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


·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以股份转让给其他第三人为例子,详细为大家介绍股份转让需要走的程序: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


·诈骗案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
      诈骗案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涉嫌诈骗罪,行为人可能最长会被羁押7个月零37天。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


·商标注册纠纷如何解决
      商标注册纠纷如何解决商标所有人申请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由于商标注册本身就是很专业的事情了,在产生纠纷后,更是让当事人不知......


·一、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有哪些?
      一、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有哪些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有以下几点:⒈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


·一、分居两年自动判离婚可以吗?
      一、分居两年自动判离婚可以吗?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


·一、代通知金上一个月认定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代通知金上一个月认定的工资标准是什么?(一)应当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通过......


·新婚姻法离婚彩礼钱是否可以退还?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我国婚姻的传统习俗就是男女双方结婚的时候,男方应该给女方家一定的彩礼,正是由于......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是怎样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


·已经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会增加吗?
      已经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会增加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


·残疾赔偿金归属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残疾赔偿金归属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营业收入、知识产权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