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取保候审时间有期限吗?

取保候审时间有期限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三、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而已,因此是否获得取保批准,与之后是否会被判刑、坐牢其实并没有直接关系。有些嫌疑人没有获得取保批准,但之后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表明,其并不是实施犯罪的人,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将其无罪释放。从这点上来看,相信大家也清楚取保候审与判刑之前的关系如何了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照理来说
      照理来说,现在我国公民对于醉驾方面的法律常识不应该了解程度到如此匮乏的地步的,因为我们平时在等公交车,报刊庭和各种公共场合当中都有过关于醉驾......


·偷税漏税涉及到刑事责任具体有哪些
      偷税漏税涉及到刑事责任具体有哪些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


·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必须要达到刑事法律所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也就是14周岁,当然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话,只有规......


·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包括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包括什么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


·哪一方能请求离婚精神赔偿
      我们发现,有的人在离婚诉讼中会同时提出离婚精神赔偿,但最终法院是否处理先不管,我们先要了解的是是否离婚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离婚精神赔偿呢?若不......


·坐过牢的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坐过牢的不能从事哪些工作?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这些工作不能从事: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


·劳动合同是不是双方都得有?
      劳动合同是不是双方都得有?劳动合同就是必须要双方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


·被限制减刑的种类具体是怎样的
      一、被限制减刑的种类具体是怎样的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


·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注意事项?
      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注意事项?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除权,具体内容应包括:(1)当事人......


·一、租房合同纠纷一般打官司要多久?
      一、租房合同纠纷一般打官司要多久?租房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而对于租房合同类的一般民事案件一般六个月内可以结案,顺利的话可以在三个月审结......


·一、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效力吗?
      一、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效力吗?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