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如果就共同财产或者子女抚养权分配问题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的,那么想要离婚就只有通过起诉的方式,而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中,对于这类民事案件的收费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而诉讼费一般都是由败诉方来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一、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


·知识产权法保护时间是多长时间?
      知识产权法保护时间是多长时间?一、知识产权法保护时间是多长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


·借款没借条有人证明可以吗?
      借款没借条有人证明可以吗?签订借条没证明人也是可以的,只要借款人签字或者摁指纹就具有法律效力,借条不需要证人一样有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通常有两种: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由于有限责......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以下几种条件......


·餐饮技术入股合作协议该怎么写?
      餐饮技术入股合作协议该怎么写?一、餐饮技术入股合作协议范本餐饮技术入股合作协议?甲方:现住所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破坏界桩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破坏界桩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1、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这里,所谓“破坏行为”,主要是指捣毁、盗窃......


·武汉医疗纠纷赔偿律师费怎样支付
      找律师调解医疗纠纷费用是多少?(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


·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吗,申请程序是?
      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吗,申请程序是?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我们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不能随意进行土地使用。在一般的使......


·一、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


·国有土地使用证长期使用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证长期使用是什么意思?一、国有土地使用证长期使用是什么意思?就是无偿取得,没有使用年限,其他的都有使用年限,最长70年。《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