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回迁房质量是可以保证的,对后期居住没有影响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早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1、业主已取得《房产证》可正常交易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流程。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房管局过户转名的。2、业主手中只有回迁协议的不能过户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房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如果购房者和业主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三、买回迁房有何风险?1、无法办理房产证,不能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房产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房产证即不能获得不动产的完整物权,不能合法转让、抵押房屋收益、用益,如:购买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2、在房价上涨时,易发生纠纷。出卖人违约主张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的风险极大,如果所购回迁房的性质属禁止转让的,此时可能丧失对所购回迁房的一切权利。3、户籍无法迁入等问题。物业、卫生、供暖、消防,甚至户籍迁入方面都存在各种隐患和问题。4、流动人口多,有安全隐患。回迁房的原房主通常都有多套回迁房,你所居住的回迁楼很多房屋会被其他房主出租,住在回迁楼里,你会遭遇形形色色数量极大的流动人口。对于回迁房的质量大家不需要担心,当然了,就算是大型开发商所修建的商品房,可能在实际销售的过程当中都存在着一些或多或少的质量上的瑕疵。回迁房的业主如果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也可直接找开发商进行协商的,在收房的时候也要大概的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检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一、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


·抗辩权成立事由一般有哪些
      抗辩权成立事由一般有哪些抗辩事由必须具备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对抗侵权民事责任构成的具体要件,破坏整个侵权民事责任构成的内在结构,二是抗辩事......


·在我国注册空壳公司违法吗?
      在我国注册空壳公司违法吗?一、在我国注册空壳公司违法吗?正规的企业操作流程是不违法,不过每个月都要进行零报税,年终要进行年检,否则会被加入......


·最标准离婚探视权协议是怎样的
      关于子女的抚养和探视的问题几乎是大多数离婚协议无法逃脱的问题,许多夫妻在这个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引起许多纠纷。实际上,关于子女的抚养和探望,......


·民法总则主体胎儿是否属于
      民法总则主体胎儿是否属于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主体胎儿是否属于?胎儿不是民事主体,但......


·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获得抚养权的方式很多,其中一种就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满足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条件以后就可以生效了,......


·生了双胞胎可以生二胎吗
      1、随着人民生活水平质量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增加,社会上丁克一族现象出现,国家现已经开发了计划生育政策,允许中国公民生育二胎。不仅是开放生......


·合伙财产份额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财产份额继承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


·欠钱还不了怎么办
      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满8年如何计算?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满8年如何计算?1、如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永远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进行约定,婚前财产可转化为夫妻......


·人死了之后还有名誉权吗?
      人死了之后还有名誉权吗?《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这点已为我国司法实践所证实。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