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区别是什么?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三)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本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四)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二、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是对合同诈骗罪量刑处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在民商活动过程中合同诈骗比较常见,但是,普通诈骗活动所针对的犯罪对象就是不特定的了。大多数的诈骗活动并不是没有漏洞,可往往很多受害者深陷其中时根本都无法辨别,哪怕是一些特别简单的诈骗手段都有可能得逞。预防诈骗活动的根本还是在于公民个人要时刻保持冷静理智的心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申请书怎么写?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申请书怎么写?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申请书应该写租金减免的理由,因为此次疫情受到非常严重的生产经营方面的困难以及法律依据,最后就......


·工伤10级有哪些赔偿
      10级工伤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


·一,遭遇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一,遭遇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需要哪些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


·个人借钱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江苏、浙江等民间资本聚集地,常常会出现民间借贷的现象。当民间借贷的利率在一定范围内,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不符合相关民间借贷特征,很有......


·撤诉还能定虚假诉讼罪吗
      如果提起虚假诉讼,但在法院作出判决前进行了撤诉,一般则不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


·一、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女方名字当然属于共同财产,这个只要带着他们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近几年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某项建筑工程例如房屋、桥梁等出现一定的质量问题,导致很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还会造成一定的人......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经济仲裁裁决多久生效?
      经济仲裁裁决多久生效?自裁决之日起生效。但若一方依据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方申请撤销,则法院应该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


·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正常破产企业,也是通法院清算破产的企业,法院清算后的资金首先会按排发放员工......


·不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是哪些
      不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是哪些一、不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是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