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财产调解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调解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三、离婚协议书有必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对财产问题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根据婚姻法相关法律,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也就是说,办理离婚登记领离婚证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前提条件。
  
  
  所以,如果只是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而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并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也是无效的;即使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离婚协议书也不产生效力。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讲,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其实是没有必要的。
  
  
  四、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之所以要有他人或者其他机构介入调解,无非就是夫妻两个人之间对财产分割的意见争执不下,可分割财产的这件事情不像夫妻之间的感情那样,还存在着可以商量的余地,法律上两个人对共有财产本身就有平等处理的权力。当然了,如果签订了所谓的调解协议书,只要不存在着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因素就有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质量鉴定需要什么资质
      需要有国家认证的鉴定资质。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即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房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


·非法集资建房不被提倡的原因
      随着现在房价的飞速发展,很多普通老百姓都买不起房子,因此出现了集资建房的现象,集资建房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因为这可以说是和高房价的抗争,但也......


·首先我们觉得我们应该弄清楚
      首先我们觉得我们应该弄清楚,孩子自己想和谁一起生活,如果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讨论,从而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当然是最好的。如果双方不能达成......


·工作中,公司会为大家提供五险一金这些基本保障,近日,五险一金
      工作中,公司会为您提供五险一金这些基本保障,近日,五险一金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做了一些调整。很多马鞍山人对五险一金的新规不是很清楚。下面的我们......


·事业单位挂证怎么处理
      具体处理方法是:先对挂证行为进行清理,清理工作结束后,发现仍有挂证行为的,年度考核当年度定为不合格,已聘职称的,用人单位应取消聘任资格,2年内......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配的标准是什么
      当今社会,由于缺乏婚姻家庭观念,很多人在未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即同居。要注意的是,这样的关系其实在我国并不会受到法......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如果是共同债务那么是要还的,具体情况应当对债务的类型进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


·交警部门查到车主饮酒驾驶的,情况严重的,会对其验血,来判断是
      交警部门查到车主饮酒驾驶的,情况严重的,会对其验血,来判断是否属于醉驾。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醉驾不再是普通的交通违章,而是一直犯罪行为,构......


·公司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怎么写?
      公司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怎么写?一、公司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怎么写?《辞退通知书》________先生/女士: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


·哪些行为是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
      哪些行为是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一、哪些行为是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


·强迫别人吸毒处什么刑罚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