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一、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是一个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可以不是同一个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二、董事长的管理职责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长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如下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 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9、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11、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12、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4、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会孕育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那么企业在建立和经营的过程中也是需要遵循公司法,同时企业也是需要按照规定了来设立董事长以及总经理等职位,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后,企业和负责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婚姻法中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一、婚姻法中婚前财产如何分配?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


·工业用地转让手续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工业用地转让手续的基本流程是什么工业用地转让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有一定的手续必须要办理,包括申请、审核、确定、评估、公开底价、公开让出方......


·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
      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监护权由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自然证明由村委会开具没......


·哪些情形是事实劳动关系
      哪些情形是事实劳动关系一般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


·加班应该如何补钱,怎么算加班费
      在实践中,即便是您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单位要自己加班,就应该有补偿,即给加班费。那么,员工加班应该如何补钱呢?想要具体的计算出单......


·一、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合同上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合同上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吗?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子的话,购房合同上不是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结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双方都同意的一个周内就能判定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的......


·欠款协议没欠条成立么
      欠款协议没欠条成立么很多朋友关于借款都有一个疑问:如果当初借钱给对方时,没有签订借条,那么欠款协议没欠条成立么?到期时还能否要回?我们在此为......


·违反公司法171条怎么处理?
      违反公司法171条怎么处理?要想成立一个公司十分不容易,而且公司的经营一般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也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公司的经营需要遵守相关的法......


·婚前买房分期离婚后债务怎么分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
      婚前买房分期离婚后债务怎么分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催款函能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催款函能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通过国内特快专递方式向债务人邮寄催款函,但在有关邮寄凭证上均未注明所寄物件为催款函,债权人无法直接证实自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