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丈夫与他人结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存在

丈夫与他人结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夫妻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当然构成重婚,夫妻一方虽未经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同样构成重婚。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最严重破坏,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夫妻另一方因此理应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新《民法典》将重婚列入损害赔偿的事由中,要求责任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对重婚者重婚行为的处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不论以何种名义与他人同居,均应纳入此处所称同居之列。有配偶者负有与配偶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 , 即使因某种正当理由免除同居,在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前,均不得与他人同居。否则行为构成违法。因此,已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对婚姻义务的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实施家庭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导致离婚,则行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夫妻一方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虐待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夫妻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无过错方同样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的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界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只有具备其中之一情形的,无过错方才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否则无过错方不可要求损害赔偿。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只要有关的当事人进行提请赔偿,有关部门的介入就会进行处理,但是有关的前提是自己的满足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关的程序才能操作,因此自己需要注意起其中的细节,只要自己积极的践行,就可以有效的处理,自己不需要过度的担心,进而造成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不当得利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事不当得利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民事不当得利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


·醉驾吹气标准是多少钱?
      醉驾吹气标准是多少钱界定的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


·交通违章罚款网上缴费如何处理?
      交通违章罚款网上缴费如何处理?一、怎么在网上缴交通违章罚款法一:1、首先,使用搜索【网上交警】,然后进入网上深圳交警官网。2、进入网上......


·我国的劳动合同写工资吗?
      我国的劳动合同写工资吗劳动合同是必须要写明工资的情况;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


·养父养母抚养义务是否存在,抚养义务的主体是什么
      养父养母抚养义务是否存在,抚养义务的主体是什么抚养子女是每个父母亲的责任,但是对于抚养子女的义务来说,有许多内容都是我们不了解的,其中养母对......


·非法集资的办案流程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是犯法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非法集资一般受害者都比较多,而且涉及的金额数量也非常大,因此我们的有关部门要继续打击这种违法......


·公司和分公司合同变更可以吗?
      公司和分公司合同变更可以吗?合同的主体不变,内容改变,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俗话说的好,一文钱难倒一名壮汉,日常生活中,谁都有可能遇上急用钱的时候,但从银行贷款,一般都要贷款人提供物......


·停车场醉驾含量226算醉驾吗?
      停车场醉驾含量226算醉驾吗?醉酒驾驶,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


·批捕后公积金贷款是否还需要还款?
      一、批捕后公积金贷款是否还需要还款?批捕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只要继续缴纳即可正常使用,公积金通常是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
      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一、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