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经济补偿违约该怎么办

离婚经济补偿违约该怎么办
  
  
  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而离婚经济赔偿是 在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时,离婚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制度。《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抚养子 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离婚时,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婚姻法》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婚姻法就离婚时夫妻间权利义务延伸而形成的一项权益保护制度。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以书面方式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夫妻双方已选择了约定财产制来分配夫妻财产。
  
  
  (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由于一方用大部分精力来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而这些义务本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由一方主要履行这些义务,势必会影响他(她)的经济收入。按照约定财产制,其财产权利将受到损害。因此,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这也是夫妻间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
  
  
  在有关人员的帮助下可以提请诉讼,因为法律手段是自己维护权益的有效的方式,但是此类问题的处理最好是有效的协商从而更好的 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有关的细节处理会有不小的争议,不过只要自己积极的践行相关的法律规定就可以合理的处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对买卖不破租赁有哪些情况不适用?
      一、对买卖不破租赁有哪些情况不适用?出于日常生活的需要以及对财产性质的考量,并非所有的情况都能使用买卖不破租赁,不适用不破租赁的情况有:(一)租......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一)认定标准: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在产品研发立项前,请务必注意对已有信息进行充分检索。否则一旦出现您的企业自主研发的成果可能早已是公知信息或早已由他人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情......


·欠钱2800不还拉黑怎么办?
      欠钱2800不还拉黑怎么办?欠钱2800不还拉黑此时可以书写诉状起诉,此时是可以收集行管证据的,若是钱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借出去的,那么转账记录是可以......


·债务人欠钱几万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几万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几万不还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几万不还怎么办?欠钱几万不还,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债务......


·未出资股东能否撤销其股东资格?
      未出资股东能否撤销其股东资格?未出资股东是可以撤销其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三个要件:第一,股东具有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


·劳动合同未盖骑缝章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一、劳动合同未盖骑缝章是否具备法律效力?1、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


·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风险
      购买集资房的可能所需要支付的房价比购买商品房的低很多,但购房者也要看到其他方面,比如集资房的转让受到了限制等等。与此同时,集资房买卖也是会存......


·常见的网络诈骗形式有哪些?
      一、常见的网络诈骗形式有哪些?1、购买电脑软件骗局在网上购买了一个价格比其他商店要便宜得多的电脑软件,当你在下载软件的时候,行骗者把电脑......


·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
      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一、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是构成诈骗罪,小产权房的认定概念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大产权房而言的,是指没有国家土地和建......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办理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办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