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适用缓刑的对象都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对象都有哪些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另外,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而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要综合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认定。二、谁能决定对犯罪人适用缓刑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也就是说,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因为这些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了解犯罪分子的实际表现,有利于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能少于1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对该犯罪分子新犯的罪或者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重新决定对其执行的刑罚。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有些人认为只要是被法院依法判刑的犯罪分子就可以适用缓刑,但其实《刑法》中对缓刑的适用对象是有严格要求的。首先必须要是被判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次这部分罪犯还不能是累犯,同时也不能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然的话也是无法适用缓刑的。要注意的是,缓刑并不及于附加刑。所以在主刑被适用缓刑之后,同时还被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旧是需要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卡诈骗20万辩护词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国家是存在着信用卡诈骗,这种行为的信用卡诈骗,主要是一辈把占有为目的来进行的非法诈骗。当然,如果信用卡诈骗罪已经进入到诉讼的程序的话,......


·被判了缓刑在哪儿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


·离婚时男的污蔑我卷走了他家财产应该怎么起诉
      离婚时男的污蔑我卷走了他家财产应该怎么起诉一、离婚时男的污蔑我卷走了他家财产应该怎么起诉?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損失计算表包括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損失计算表包括哪些项目?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


·民法总则107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107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07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第一百......


·夫妻离婚房价增值如何计算
      夫妻在结婚之前或者结婚的时候购买的房产,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断的增值,尤其是在大城市中,这个增值的幅度还是很吓人的。而在离婚是时候虽然不能就房......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怎么做?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怎么做?一、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怎么做1、转让方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1条规定:(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股权转让后在公司登记......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实践中,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很常见的事情。不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还是其中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都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一、医疗事故怎样进行司法鉴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生后,经行政调解,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技术鉴定,其......


·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


·抑郁症病人故意伤害辩护词怎么写
      抑郁症病人故意伤害辩护词怎么写?1、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1)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已经清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