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之间是监护人吗,这种说法合理吗?

夫妻之间是监护人吗,这种说法合理吗?夫妻之间不是监护人,这种说法不合理。如果配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为其监护人。如果离婚,当然不再是法定监护人。此时,由其他有权监护的人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不存在没有法定监护人。二、相关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二) 父母;(三) 成年子女;(四) 其他近亲属;(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4、认定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夫妻均为有民事能力的成年人,因此在法律层面上不需要监护人,夫妻对于双方也不是监护人。但是如果对方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配偶是作为第一监护人的。对于监护人的指定我国有相关的分类进行明确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嫌疑人不认罪公安没证据怎么办?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对于破坏社会治安与稳定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在公安机关的办案过程当中,由于各类案情的复杂性以及不确定性,有时会出现嫌疑......


·我国关于网络诈骗查得严吗
      我国关于网络诈骗查得严吗?现代社会,几乎是每一个成年人都会使用网络,在日常生活中,用网络进行购物、支付等,但是网络上存在着大量的诈骗行为,所......


·行使撤销权诉状范本
      行使撤销权诉状范本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起诉状范文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起诉状原告:王某,女,1987年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后果未约定履行期限可能出现拒绝履行等后果。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


·在我国高空坠物归谁管?
      现阶段我国城市化建设越来越迅速,很多高楼大厦林立在城市里。就这意味着同时会发生很多高空坠物的情况发生。高空坠物的归责比较复杂,很多人也不理解......


·农村拆迁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农村拆迁继承纠纷怎么解决?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涉......


·失业保险基金由哪些项构成
      失业保险基金由哪些项构成《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关于1年诉讼时效民法总则是否还适用?
      关于1年诉讼时效民法总则是否还适用?在诉讼当中,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受到伤害的权利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能够更快的解决双方的纠纷问......


·一、被警察发现家里造假烟怎么办?
      一、被警察发现家里造假烟怎么办?制造假烟在我国就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


·一、醉驾抽血高还是吹气高?
      一、醉驾抽血高还是吹气高?一般来说醉驾吹气会相对高一些。但是这要看酒后多长时间检测的,时间短的话,呼气式酒精检测比抽血检测含量高。过有一段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