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并在这个期间履行应有的工作职责。如果与单位约定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直接处在正式职工期间内,则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二、相关法律依据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你“不想上班”是否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任何原因之一?如果是,即时可以和单位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 如果不是,则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完成岗位交接后可离职。如果没有任何原因你突然不去上班,单位可以视为你旷工达到一定天数而直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旷工的案例很多,很多企业甚至以旷工为由,直接克扣员工工资。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反悔不能去上班,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并且在这期间还是需要履行岗位的工作职责,否则单位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果是与单位协商一致,约定好离职日期是可以不用按照法定规定执行的。但是建议大家,工作不是儿戏,一定要谨慎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
      一、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


·单身男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收养
      单身男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收养一、单身男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收养法律上对收养作了规定:收养人的条件是:(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


·以前离婚但是户口登记已婚怎么办?
      以前离婚但是户口登记已婚怎么办?一、以前离婚但是户口登记已婚怎么办?离婚后户口本上仍显示已婚,需要当事人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相关证件、......


·合同纠纷管辖合同履行地是一致的吗?
      合同纠纷管辖合同履行地是一致的吗?合同纠纷管辖合同履行地可能是不一致的,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


·一、交通事故处理罚款不交有哪些法律后果?
      一、交通事故处理罚款不交有哪些法律后果?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以上怎么判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以上怎么判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应接受那些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应接受那些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案件的材料是什么?
      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案件的材料是什么我国现在坚持的是依法治国的方针,人们的利益得到更多的保障,法律制度也是越来越完善的。很明显的地方就是法律援助......


·打架轻微伤派出所有解决期限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打架这种行为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毕竟普通老百姓都会由于各种小事发生一定的争议,这个时候就会产生打架斗殴的行为,当然您都派......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国家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征收相应的土地来保障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同时要承担居民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