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有区别吗?

一、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有区别吗?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显然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有正规的样板的,是劳动保障部门做的,用人单位要签合同是要去领取了才签订的。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二、劳动合同的司法解释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劳动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将聘用合同看作是正式劳动合同中的一种,其法律效应不及劳动合同。劳动者到用人单位进行劳务工作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这代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而聘用合同一般只能算是临时的协议,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是要以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得区别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得区别是怎样的(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


·海外购房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不可以。不少城市推出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过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


·如何提供分居证明,有哪些分居证明材料
      实践中,要想证明夫妻分居的,那么就需要当事人搜集相关证据证明,那么该如何提供分居证明呢?分居是法律规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考虑因素之一,而夫妻怎么......


·法定解决劳动争议方式有什么?
      法定解决劳动争议方式有什么?法定解决劳动争议方式有什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有:1、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


·因疫情影响上班会发工资吗?
      因疫情影响上班会发工资吗?员工在疫情期间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正常发放工资待遇,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


·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权利义务
      为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公司,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我国国家制定公司法是最有力的办法。其中就公司法人代表有详细的说明。那么,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债务人。企业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出租人因为房屋拆迁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出租人因为房屋拆迁解除合同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必须提前通知承租人,并做好相关事项的协商处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


·一、承包性质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承包性质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发包方将工程(业务)发包给自然人的行为违法,不符合国家关于发包的规定,自然人不具有承包工程(业务)的主体资质,也就......


·对于老年重婚夫妻必须相互赡养吗?
      一、老年重婚夫妻必须相互赡养吗?重婚是不合法的,不需要相互赡养。在我国,夫妻间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现实中,主要有两种扶养方式:直接扶养和间接扶......


·一、昆山市最新醉驾处训是怎么样的?
      一、昆山市最新醉驾处训是怎么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