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如一方是婚前的继承受赠的财产,无特殊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如一方是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考虑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根据何种方式继承所得,即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遗赠,然后区别情况做如下认定。
  
  
  (一) 对于法定继承所得遗产,由于被继承人并未留下遗嘱,故此情况下,一方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 对于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则应考虑遗嘱的内容,如果遗嘱中指定了财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则该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 对于遗赠所得的财产处理方式同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继承的依据都是被继承人设立的遗嘱。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受赠人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二十遗嘱继承人必然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除非遗嘱中指定了财产只归受遗赠人一方所有,佛则,该财产属于受遗赠人夫妻共同财产。
  
  
  二、继承受赠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 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则分割。
  
  
  (二) 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必须通过房产的两次分割才能解决。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解决。由于是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一个继承之诉。
  
  
  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后,双方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也是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但是在处置以上事宜时也是经常会出现一些纠纷,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军人可以提出离婚吗 军人离婚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军人可以提出离婚吗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军人也是人,可以结婚,自然可以离婚。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婚姻法》虽......


·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
      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公司法人是公司设立的,它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但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且是要能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为公司所欠债务偿还......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交罚款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交罚款吗?有违章的情况才会交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


·离婚协书债权债务方面怎么写?
      离婚协书债权债务方面怎么写?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


·高空坠物举报应该去哪个部门?
      高空坠物举报应该去哪个部门?当发生高空坠物造成损害的,受损方应该首先保存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在警察到来前,对于现场遗落物,最好保存原地不动,防......


·一般检察院批捕什么意思?
      一、一般检察院批捕什么意思?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


·离婚诉讼提交到哪里办理?
      离婚诉讼提交到哪里办理?一、离婚诉讼提交到哪里办理?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要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并不是所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都是有管辖权。如果......


·债权转让受让人放弃抗辩权中抗辩权是什么?
      债权转让受让人放弃抗辩权中抗辩权是什么?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


·故意伤害2023二级轻伤能判几年
      故意伤害二级轻伤能判几年(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内容为:为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