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发生醉驾能监外执行吗?

一、发生醉驾能监外执行吗?
  
  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最长时间为6个月。在看守所执行。除非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否则不可以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2、醉酒驾车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三、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如果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出现了醉驾酒驾等行为后,不仅会给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的治安和秩序,所以发生醉驾行为后,也是会吊销其驾驶执照并处以拘役,如果犯罪嫌疑人处以怀孕或者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医治时,也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对行贿人,监察委怎么处置
      一、一般对行贿人,监察委怎么处置?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


·挪用资金罪最高可判多长时间
      挪用资金罪最高可判多长时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


·误工费每月2万需要怎样索赔
      误工费每月2万需要怎样索赔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有以下两个方面,1、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


·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多少
      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多少时间?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需要多久?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资源重组,重组流程需要上交中国证监......


·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
      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就算抛开交通事故当中给我们造成的身外之物的损失,终身残疾或者命丧于此都是没办法承受的。不过,只要车辆事故当中有成年人......


·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根据我国对于童工的界定,16周岁以下者从事盈利性劳动工作就属于童工,而16-18周岁者为未成年工。未成年工不同于童工,虽然他们的年龄未满成年标准但是......


·小车车船税多少
      小车车船税多少钱怎么缴纳一、小车车船税多少钱车船税属于地方税,每个地方的征收标准大体上是大同小异的,是根据国家政策上来的。但是也有一定的区别......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


·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怎么写时间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
      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怎么写时间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后面签订合同的时间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这取决于合同是何时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


·土地使用权意见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意见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意见:强化各级政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中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