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聘用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工作纪律、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等等。具体制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二、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合作关系时,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务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如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资待遇等情况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如果一方受迫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入职员工年休假计算公式是什么?
      年假是正规合法的公司拥有的一项基本福利,在公司合同里应该有明确规定,拥有多少工龄即可获得最低年假标准。新入职员工年休假的要求在劳动合同中也有......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补偿金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劳动者做出一定的补偿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单位解除劳......


·吸毒未成瘾永久管控吗
      不是永久管控。具体规定是,强制戒毒后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尿检,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人......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一、主动离职经济补偿金要不要给?
      一、主动离职经济补偿金要不要给?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


·民法总则规定胎儿的权利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胎儿的权利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对于各类事项都有了一个明确具体的规定,标志了......


·非法集资处置流程2023是如何规定的
      一、非法集资处置流程是如何规定的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并处......


·房子修好欠钱不还怎么办?
      房子修好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房子修好欠钱不还怎么办?1、装修款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建议双方能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装修费用;2、如对......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有哪些不同?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有哪些不同?诉讼时效延长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都是法律保护权利人的措施,但前者与后者有所不同: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


·一、一死一伤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一死一伤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


·一、自住商品房的申请材料要有哪些?
      一、自住商品房的申请材料要有哪些?申请购房家庭应按照《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购房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