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民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否存在过错?


  一、公民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否存在过错?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显然存在过错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所以,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处50元罚款。
  
  
  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违法
  
  
  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电动车不适用醉驾标准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被允许的。按规定,交警部门将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进行警告,并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给予50元的罚款处罚。
  
  
  三、非机动车驾驶的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市面上在售的非机动车如电瓶车等,其技术指标远远超出非机动车的范围,常见的一些电动车常常最高时事可以达到60公里每小时,在市区道路行驶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这类非机动车在醉酒行驶时,也应当按照机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来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老公重婚罪的应该怎样处罚
      一、老公重婚罪的应该怎样处罚重婚罪的处罚分两个部分:(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重婚罪严重侵犯......


·一、员工可以辞职随时走么?
      一、员工可以辞职随时走么?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


·一、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期限是多久?
      一、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期限是多久?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期限是提前一个月。但是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要双方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


·当出现交通违章时,我们如何缴纳交通违章罚款
      当出现交通违章时,我们如何缴纳交通违章罚款一、缴纳交通罚款的误区很多人认为有违章没及时处理,就会有滞纳金产生,这其实是个误区。如果有了“电......


·私人欠工钱不给怎么办?
      私人欠工钱不给怎么办?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


·离婚中如何保护财产
      离婚中如何保护财产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


·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
      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及内容
      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及内容当要成立分公司或者总公司变更名称时,就需要出具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那么债权债务承诺书是什么意思呢?承诺书包......


·劳动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很多人并不清楚劳动法中劳动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与联系,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主要是法律依据不同、支付的合法性不同、适用步骤不同、计算标准不同。另......


·工伤鉴定的定义
      工伤鉴定的定义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


·哪些情况可以行政拘留?
      哪些情况可以行政拘留?1、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