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的问题需要自己的结合实际进行合理的分析,只要自己的情况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有效的处理,虽然有关的程序操作较为复杂,但是只要自己积极的践行相关的规定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有关的当事人不需要过度纠结其中的法律限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也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最后还......


·9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9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量刑处罚是怎么样的?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量刑处罚是怎么样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量刑处罚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


·离婚时婚前财产分割吗?
      离婚时婚前财产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裸条借贷犯罪处罚是怎样的?
      随着各种借贷的方式出现,借贷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校园中因裸条借贷而遇到麻烦的事也时有发生。本来欠账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债主有权利收回自己......


·无证驾驶撞人了怎么办?
      无证驾驶撞人了怎么办?无证驾驶怎么处罚?一、什么是无证驾驶?无证驾驶,顾名思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


·劳动者受伤后多久做工伤鉴定?
      劳动者受伤后多久做工伤鉴定?工作中受伤1年内,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用人单位申请应该是工伤后1个月内。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


·犯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
      犯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一、犯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1、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


·员工病假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员工病假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员工病假辞退的法律规定是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


·在2023广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广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广州在世界上都是非常著名的港口城市,并且也是属于我国的第三大城市,我国南方城市的金融,经济发展等其实都是以广州作......


·农民工保证金的制度怎样施行的?
      农民工保证金的制度怎样施行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建设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国家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也实施了一系列的举措,其中很重要的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