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多少年?
2018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多少年?
1、2018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018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处理办法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土地使用年限的算法
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1.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2.修正方法
(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1-1/(1 r)m ]/[1-1/(1 r)n]
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3: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 8%)20/[1-1/(1 8%)30]=436.06元/m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就是自己的使用的期限,如果期限到了那么就要按照规定来进行续签,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且不同的用途,所使用的年限就会就很大的差别,所以,一定要记清楚自己房子的使用年限,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拆迁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拆迁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年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
·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一、管辖法院的选择要起诉医院,首先就要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法院管辖问题。一般......
·婚外生子想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男方或者女方发生了婚外生子的事情,此时不管哪一方提出离婚,都是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操作,对包括财产、子女、债务在内的一些内容作出实际的处理。......
·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
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一、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什么意思呢
工资拖欠我们您都不陌生。近年来,农民工讨薪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关注。社会中,农民工是属于比较底层的劳动生产活动。由于......
·撤销权行使的几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撤销权行使的几种情况分别是什么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3......
·公安之间移送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之间移送案件流程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
·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具体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具体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二、严格按......
·公司法解释(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解释(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我国的公司法的司法解释频繁的变动,其实也正体现了现在经济金融市场的发展是比较繁荣的,我国的每一次公司法的最新......
·公司破产员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首先
公司破产员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
·一、遗产房继承费用和买卖费用都需要支付吗?
一、遗产房继承费用和买卖费用都需要支付吗?遗产房继承费用和买卖费两者费用都是需要支付的;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