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民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民事合同调整的则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相对而言,很少关注商品生产过程。
  
  
  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而民事合同则没有这样严格的要求,双方当事人没有限制,可以同时或者分别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团体等。
  
  
  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是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该关系经过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成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而民事合同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所具有的管理上的从属关系。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三、民事合同效力分类的问题
  
  
  1、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3、可撤销的合同: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合同法》第54条对此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
  
  
  基本上除了劳动关系之外,其他的只要双方存在着合作交易目的的签订的都是民事合同。民事合同的签订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任何的机构团体。但劳动合同的主体肯定是仅限于劳动者和公司之间的这种合作的,民事合同的期限都是根据双方合作的项目来决定的,而劳动合同没有什么问题的话,甚至于是可以一直合作下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总则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保险的内容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刑法》355条: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虚假材料签订的合同效力
      在签订虚假合同的时候,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会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的虚假合同不会......


·补充书面辩护需要注意哪些
      一,补充书面辩护需要注意哪些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书证的原件。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原本一般保留在制作者手中或存档备查,正本则发送......


·借了亲戚14万没有借条怎么办
      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2、可以向法......


·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怎么办
      劳动合同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各项条件解约,孕后可能会面临的解约风险更重。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违法解除......


·结婚后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


·交通误工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误工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误工费含五险一金的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含五险一金的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结婚一年离婚财产转移是否合法
      婚姻问题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生的大事,您在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像当今时代,很多人在结婚以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想离婚。有一部分人甚至为了对......


·当事人工伤周末不算工资违法吗
      一,当事人工伤周末不算工资违法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