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盗窃文物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窃文物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文物保护法》第31条规定,对"盗窃国家文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7年修订的《刑法》侵犯财产罪一章对盗窃文物罪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诩诚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我国新颁布的《刑法》对文物、名胜古迹类犯罪做了一些变动,取消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走私文物罪和盗窃罪的死刑。也就是说,妨害文物管理类犯罪和盗窃罪的法定刑中不再有死刑,量刑最高是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1、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5、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
  
  
  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
  
  
  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
  
  
  综合上面所说的,盗窃文物是属于一种很严重的罪行,而且此罪行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款,那么就会依法的受到处罚,而且数额越大,那么所要受到的惩处就会越重,所以,犯法的事情千万不要做,一定要遵守纪法,才能保障一个城市的和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案钱已冻结什么时间返款
      诈骗案到执行庭一般需要五个月左右时间判决、退赃。按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我们双方申请离婚登记,谨此声明:男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民族:_______职业:___......


·女方不尽抚养义务如何找出证据?
      在现实生活中的离婚案件中,很多子女仍然属于未成年人,离婚后的父母对孩子仍然存在抚养的义务,然而很多男方或者女方不尽抚养义务,那么针对女方该如......


·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
      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1、给个人干活,不属于工伤,应当按侵权赔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房屋增值了90万法院按还款比例分割给夫妻【案例】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


·一、四川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四川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四川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


·最新虚假出资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虚假出资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虚假出资罪的处罚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中华......


·行政处罚遵循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遵循原则有哪些?第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


·一、夫妻离婚了能告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了能告重婚罪吗?夫妻离婚了也是可以告重婚的,只要没过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由于重婚罪属持续性犯罪,这就要求最晚......


·一、小三生的孩子怎样继承财产?
      一、小三生的孩子怎样继承财产?小三生的孩子可以如亲生孩子一样,平等的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继承财产,因为小三生的孩子属于一方的子女,属于第......


·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8%左右。(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