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批捕了赔偿对方可撤案吗?

一、如果批捕了赔偿对方可撤案吗?
  
  
  如果批捕了赔偿对方还是可以决定撤案的。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对方认为过错方的认错态度良好,愿意原谅对方选择和解的是可以申请撤案私下解决的,日后对量刑有帮助。涉嫌故意伤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只是一般情况下的量刑标准。
  
  
  二、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如果某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进行逮捕的,如果量刑低于三年,本人认错态度良好的,对方决定原谅犯罪嫌疑人的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撤诉的申请的,如果已经判处了向对方进行赔偿的,可以私下对于这部分赔偿协商解决,法院会进行撤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生活当中的任何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肯定都是有犯罪主体的。但是,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犯罪主体不包括未成年人,还有一些特殊人群的。同时犯罪主体也不......


·上门女婿离婚能够分到多少财产
      上门女婿离婚能够分到多少财产?离婚,以感情破裂为准,所以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了,就会判决离婚。至于赔偿是要给对方造成损害为准或者对夫妻......


·用借条可以对公账付款吗?
      用借条可以对公账付款吗?这个是不可以的;但如果两者都是属于对公账户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转,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


·房子二次抵押他项权证规定是怎样的?
      房子二次抵押他项权证规定是怎样的?现在的人们都追求房子车子,原因之一就是希望自己能够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更加的有质量,希......


·拆迁协议怎么签,才能防止拆迁方违约?
      拆迁协议怎么签,才能防止拆迁方违约?一、拆迁协议怎么签,才能防止拆迁方违约?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明确清晰。征地拆迁补偿协议重点是对补偿、......


·破坏林木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破坏林木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破坏林木罪会受到的处罚具体如下: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


·公司偷税漏税有证据吗?
      公司偷税漏税有证据吗?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


·被开除再次入职是否可以?
      有人因为各种原因不幸被开除,如能力不足、违反单位规定、经常请假,若已有悔意且愿认真改正错误想再次入职,然而又陷入尴尬,不知单位会不会重新录用......


·商标交易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交易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什么近年来,大部分人的法律意识在提高,不管是申请专利还是商标的人数都在大幅的上涨。对于商标权人手里闲置的商标,不少......


·在醉驾案件当中
      在醉驾案件当中,交警部门往往会在检测出醉驾含量之后,将驾驶员扣押至其酒醒。之后会根据驾驶员的酒精检测报告对其进行相对应的罚金处罚机动车辆驾驶......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守什么原则?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守什么原则?一、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守什么原则?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守以下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