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格式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格式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____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一、 事实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证据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适用法律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起诉量刑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请求本案承办人员在审查起诉时,采纳辩护意见。
  
  
  辩护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律师、___律师
  
  
  ____年__月__日
  
  
  审查起诉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审查起诉是判决之前必走的一个程序,但在这过程中,当事人也是可以请律师为自已辩护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有证据,这样才能让自己的案件有胜诉或者是减轻刑法的,所以,在此之前一定要把辩护意见好好的写,这样自己的机会才会更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不要随便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5、......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类型有几种
      对于交通肇事行为,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实践中我们需要严格区分一下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与交通肇事犯罪。......


·朋友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


·污染环境罪的无罪辩护的策略有什么?
      污染环境罪的无罪辩护的策略有什么?一、污染环境罪的无罪辩护的策略有什么?污染环境罪的无罪辩护的策略主要有:污染环境罪有效辩护策略一、事......


·起诉抚养费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是我们需要彻底解决的,因为还以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是一个国家的希望。一般抚养问题出现在离婚之后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就算离......


·使用与驰名商标相似标志会构成侵权吗
      算,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自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


·股权转让需要户口本吗?
      股权转让需要户口本吗?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


·劳动合同法迟到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迟到规定之类的问题,是有很多争议的。从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来说,引申出来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劳动者和律师。那么劳动......


·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会坐牢吗?
      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会坐牢吗?有期徒刑是会坐牢的,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监禁刑。就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


·北京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离婚诉讼是因为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因此才会向法院起诉,而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如果要聘请律师的话,就会涉及到律师费的支付。那么北京离婚律师费用......


·离婚财产判决后去哪里可以再次申诉吗?
      离婚财产判决后去哪里可以再次申诉吗?“一事不再理”是起诉讼的一个重要规则,对于同一事项,法院不会进行第二次审理。但这不表明离婚案件判决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