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定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想要结婚,成为正式夫妻的,则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而此时,就会对男女进行条件要求了,那么实践中,法定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法定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结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要求结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欺骗而做出虚假的意识表示,或者是因为重大误解而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这样的婚姻无效。
   (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法定的结婚年龄具有强制性,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才能结婚,而晚婚年龄则只能是号召性的和鼓励性的措施。这是国家为了实现计划生育的要求,鼓励人民实行晚婚,做出提倡性的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通过正面的宣传教育,使人们自觉遵守,不能以晚婚年龄限制人们结婚。凡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没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一旦发现,应当宣布该结婚无效,并且收回被骗去的结婚证明。对于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四),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结婚:一是不能重婚;二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这种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遗传性疾病。
   二、怎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除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我国实行结婚登记制,即结婚登记是我国当事人结婚必须履行的惟一法定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由此可以看出,男女在登记结婚并取得结婚证后,无论是否同居生活,无论是否举行结婚仪式,都具有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其婚姻受到国家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如一方或双方在结婚登记后反悔,必须按离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夫妻关系。
  结婚登记作为我国结婚的法定程序,其意义在于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婚姻登记制度是我国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婚姻登记对婚姻关系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不仅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而且可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违法婚姻的发生,同时也可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减少婚姻纠纷,维护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利益。
  男女只有满足了法定结婚的条件,然后再提供一些身份证件,办理了结婚手续之后,才能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双方才算是正式合法的夫妻。要是不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那么婚姻就是无效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什么
      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什么在对房屋进行设计装修的时候我们通常会和设计师签订合同,那么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其实,无论是签订任......


·诉讼时效中止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中止什么意思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一直都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内容,按照规定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再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相......


·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费如何计算?
      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费如何计算?软件著作权的申请登记,企业可以交由他人代为处理,当然了,如果想要让别人来代理企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话,当然是......


·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何处罚
      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何处罚一、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作为劳动者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共同约定
      作为劳动者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共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但是我们可以注意到每个劳动合同都需要填写劳动期限,这个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
      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一、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


·逃避商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时限。已经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人身......


·2023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一、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


·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
      近年来,婚姻法在对于婚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婚姻法对于房产有着很详细的说明,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分别有所具体的什么情况?接下来,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