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案件如何向检察院抗诉

刑事案件如何向检察院抗诉
  
  
  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
  
  
  (一)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申诉人提供了新的事实、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的;
  
  
  (三)有其他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
  
  
  第二十八条 对与案件有关的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和鉴定意见,认为需要复核的,可以进行复核,也可以对专门问题进行鉴定或者补充鉴定。第二十九条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可以询问原案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提请抗诉、提出抗诉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询问或者讯问原审被告人。
  
  
  第三十条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听取申诉人意见,核实相关问题。
  
  
  第三十一条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可以听取原案承办部门、原复查部门或者原承办人员意见,全面了解原案办理情况。
  
  
  第三十二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进行的询问、讯问等调查活动,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经被调查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捺指印。调查人员也应当在调查笔录上签名。
  
  
  第三十三条复查终结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是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的情形已经审查清楚,能够得出明确的复查结论。
  
  
  第三十四条复查终结刑事申诉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刑事申诉复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集体讨论后报请检察长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经检察委员会决定的案件,应当将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通知书及讨论记录附卷。
  
  
  第三十五条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依法办理,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结果。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属于本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立案复查,不得再向下交办。
  
  
  第三十六条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以内办结。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交办文书后十日以内立案复查,复查期限适用前款规定。逾期不能办结的,应当向交办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说明情况。
  
  
  对于刑事案件有着异议,要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程序以及条件。在我国的有关申诉案件的法律规定中,将有着异议的案件申诉流程作出了一些列详细的要求,并且在对检察院的审判结果有着异议的时候,都是必须等到该案件在该一阶段审判后,才可以进行上诉申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是什么企业的改制是发展的需要,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可遇到改制,但是改制需要处理好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对......


·工作出差途中被感染新型肺炎属不属于工伤?
      工作出差途中被感染新型肺炎属不属于工伤?属于工伤,由于近期的冠状病毒感染引发的肺炎,可以享受相关待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


·劳动仲裁经济仲裁有哪些差异
      劳动仲裁经济仲裁有哪些差异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肇事逃逸怎么能判缓刑?
      肇事逃逸怎么能判缓刑?肇事逃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被判缓刑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


·在我国诈骗罪与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部分公民由于在生活当中遭遇到过诈骗,因此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涉及到金钱上的交易都非常的草木皆兵。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诈骗的犯罪活动形式是比......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指的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指的是什么的近年来,我国在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公民的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会因为......


·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样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样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公司成立时都要求在工商局办理公司设立手续,确定公司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作为公司的法定住所地。然......


·服饰业海外并购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服饰业海外并购如何进行风险防范?服饰业海外并购风险防范措施:(一)理性对待海外并购,妥善处理非经济风险因素由于非经济风险因素众多,在不同国家、......


·犯罪嫌疑人涉黄犯罪判多少年?
      犯罪嫌疑人涉黄犯罪判多少年?一、犯罪嫌疑人涉黄犯罪判多少年?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暑假工没签劳动合同能随时离职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