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挪用公款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并不是所有挪用公款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总的来说要有下面三种情况才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所谓的非法活动是指供自己或他人进行赌博、走私、贩毒等违法行为。由于是进行非法活动,因此金额大于五千元就构成犯罪。(二)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所谓的营利活力就是我们常见的挪用公款后用于投资、生产、买房出租。数额较大是指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三)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如挪用公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购置生活用品、作为家庭生活费用等。二、挪用公款罪中的公款指什么挪用公款罪中的公款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本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上述公司、企业的资金,也应属于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要按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因此这些特定的公款、公物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对象。挪用公物归个人使用,一般应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折价按挪用公款罪处罚。因而一般的公物也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对象。挪用公款与贪污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共有财物的目的,一般挪用公款犯罪当中,行为人只是暂时的挪用公款来使用,从主观上分析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而在挪用公款之后犯意发生了改变,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意图,这样的情况下可能就会转化为贪污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的相关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天数包括的相关计算方式是什么?国家赔偿天数包括的相关计算方式是: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


·中止诉讼做笔迹鉴定多久出结果
      一、中止诉讼做笔迹鉴定多久出结果?1、时间大概15日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征收率(3%)为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


·被判缓怎样才能保驾照
      交通安全是每个人在生活须要去注意的事情,每天的上班族都会乘坐公交车或者地铁去上班,也活有很多人开车或者骑车去上班,总之都会在拥堵的城市中穿梭......


·公司减员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减员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离婚想要抚养权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离婚想要抚养权的条件具体有哪些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


·虚假诉讼的行为包括了什么
      虚假诉讼的行为包括了什么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关于......


·满2年的二手房税费
      满2年的二手房税费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缴纳税费为房产报税价的......


·故意伤害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危害,家人朋友之间也会遇到不一定的危险,由于不同的伤害有不一样的量刑标准,我们也有必要把这些标准当做常识一样......


·德惠市鱼塘征收赔偿怎么处理
      德惠市鱼塘征收赔偿怎么处理一、德惠市鱼塘征收赔偿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


·如果加盟被骗怎么维权 现在有好多的商家在做广告的时候都存在
      如果加盟被骗怎么维权现在有好多的商家在做广告的时候都存在着虚假宣传,诱骗其他的投资者加盟,所以从表面上来看,好像这些所谓的加盟店的实力是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