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酒后驾车逃逸的如何处罚

酒后驾车逃逸的如何处罚 一、酒驾撞车会判刑吗
  酒驾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时才会构成犯罪,酒驾撞车构成犯罪才会被判刑。
  醉驾是一种行为,“醉驾”这两个字并不是一个罪名。有醉驾行为可能构成三种犯罪:
   1、危险驾驶,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只要在道路上行驶时属于醉酒,就构成此罪,无论是否发生了交通事故,都构成此罪。此罪可判处拘役和罚金。此罪的刑罚是很轻的。
   2、交通肇事罪酒。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最高法院的意见和司法权威的发布(最高法院公布的两起醉酒驾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孙伟铭案、黎景全案都是醉酒发生事故后在逃逸才构成此罪),酒后行驶发生了交通事故若没有逃逸行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没有将多数人人身财产安全置于不顾,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但若酒后行驶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仍高速行驶驾车逃逸,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其逃逸行为已经危害了不特定人的公共安全,将行人、其他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的安全置于不顾,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应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罪很重。
   二、酒驾撞车逃逸怎么处罚
  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
  如果酒后驾车,直接撞死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酒后驾车,直接撞死人,并有逃逸行为的,处3-7年有期徒刑。
  如果酒后驾车,撞人至重伤后逃逸,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酒后驾车,撞人至重伤,医治后死亡的,处3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
  如果有律师介入,在量刑及取证方面,能有很大的弹性空间。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我们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本身属于交通违章行为,这个时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而要是酒后驾车逃逸的话,则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交通肇事罪,此时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作期间外出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期间外出受伤算不算工伤?算的,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公司债券资金监管有哪些要求?
      公司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自身也在不断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拓展、开发等公司的日常发展需求。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融资手段......


·国家征收鱼塘水面的赔偿
      渔民养殖鱼塘是不仅靠人养殖也需要靠天养,由于近几年气候的不稳定,导致鱼塘养殖收益受损。因此,国家为了维护渔民的利益,同时为了腾出鱼塘作为国家......


·被辞退上一年年假没有休怎么办
      被辞退上一年年假没有休怎么办一、被辞退上一年年假没有休怎么办?没有休完的年假按3倍工资补偿给员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民事诉讼申诉过程的规定有哪些?
      在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可能就会因为法官的判决并没有达到自己的主张而要求法官能够重新审查相关的证据后作出新的判决,但是由于原诉讼已经结束就需要当......


·夫妻间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男女自领取结婚证的那一刻开始,就会建立夫妻关系。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彼此也相互负有一定的义务。那到底夫妻间应尽的义务有哪些呢?实践中,又该如......


·民事诉讼再审庭审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庭审程序的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与人的相处很容易出现一些纠纷,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只能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法院是一个庄严的......


·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要如何离婚
      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是出现在夫妻婚后,毕竟要是一方一开始就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自然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那在一方无民事行为......


·无偿借用他人场地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借用他人场地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


·订立遗嘱要符合哪些条件
      订立遗嘱要符合哪些条件订立遗嘱应该符合的四个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工伤职工可享有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职工可享有的待遇有哪些?一、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