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财产漏分割的情况?

离婚财产漏分割的情况有哪些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如果是夫妻一方有转移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其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1.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20个离婚房产分割处理方法及补偿款计算公式:
  
  
  一、婚前购房
  
  
  1、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落在一人名下
  
  
  (1)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 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2) 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2、双方出资,落在二人名下:不考虑出资情况,一概平分。
  
  
  3、一方出资,落在对方一人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4、一方出资,落在自己名下: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给对方补偿款即可
  
  
  二、婚后购房
  
  
  1、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
  
  
  (1)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适用解释三。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2)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适用解释二,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对方或双方名下:对双方赠与,共同共有。
  
  
  3、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的
  
  
  (1)双方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的,按解释二,共同共有,这样更公平,依据明确;
  
  
  (2)双方父母出全资的,按份共有,适用解释三。这完全符合解释三的立法本意。
  
  
  (3)与子女婚后财产共同出资构成的首付款,那父母出资视为对方的赠与,适用解释二,房子为夫妻共同共有。
  
  
  离婚财产的分割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材料证明,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出现不小的争议,自己需要多加的注意其中的限定,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这样自己的问题的处理就会较为全面,不会出现利益的侵害,即使出现此类情况依旧可以进行诉讼手段的运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拆迁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拆迁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申请人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也可以通过口头提出申请,......


·专利权延长期限是否可以
      专利权延长期限可以吗专利权是有期限的,有效期不可以延长。根据《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


·故意打伤人要如何处理才好
      打伤人要如何处理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以上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就进行治安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离婚了又复婚财产是共同所有的吗
      离婚了又复婚财产是共同所有的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


·现代汽车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
      现代汽车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1、如果有证据证明商标申请人在申请之前有接触或者能够接触在先使用人的商标,则可推定申请人具有抢注恶意,可依据《商......


·建筑工程承包需缴哪些税?
      建筑工程承包需缴哪些税?现在很多建筑工程都是被承包出去,这样一来是比较方便,二来也能够找到更专业的人物建设,而且工程承包对承包者是有一定要求......


·一、保密协议违约金是多少
      一、保密协议违约金是多少保密协议违约金是填补被违约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原则,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劳动合同法》第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取保候审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


·非法集资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赔偿吗?
      社会上不法分子会通过某些非法集资的手段,来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不禁想知道非法集资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赔偿吗?根据有关规定,参与者的利......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技巧有哪些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技巧,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的一些注意问题。如果购房者能够尽量注意这些问题的话,那么签订出来的房屋买......


·非法集资诉讼费谁来出?怎么出?
      当发现自己被卷入非法集资中怎么办?非法集资可是一种违法行为,在遭遇这种一方面担心钱财损失,一方面害怕自己也会作为违法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之时,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