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嫌疑人批捕前到底能不能取保候审?

一、犯罪嫌疑人批捕前到底能不能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批捕前不需要申请取保候审,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批捕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需要积极配合调查。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二、相关内容拓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在批捕前是不需要申请取保候审的,拥有自由和正常的公民权利。但是如果批捕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了,但是一些权力受到了限制,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需要进行案件的审理,当事人要无条件配合,不得违反相应的规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仲裁管辖权异议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仲裁管辖权异议吗?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仲裁管辖权异议吗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如果是新商品房那么购买时签订的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但针对二手房买卖的,那么签订的就是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了。此时,对于合同的内容,可能很多人把握......


·关于行政执法办案时限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行政执法办案时限的规定有哪些?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后报批期限《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


·网络诈骗怎么抓骗子,流程是什么?
      网络诈骗怎么抓骗子,流程是什么?信息时代的到来,我们的个人信息也经常在网络上被泄露,被不法分子所获取,进而对我们进行诈骗。现在信息网络安全......


·两人私下写协议有效吗
      协议书在生活中比较常见,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私下里签订协议,那么私下签订的协议是否同样具备法律上的效力,是否能受到法律保护呢?两......


·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吗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但实际判刑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又出现了死刑缓期执行,那么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吗......


·疫情影响信用卡延期还款纳入征信吗?
      疫情影响信用卡延期还款纳入征信吗?因疫情影响信用卡延期还款不纳入征信,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


·一条骂人短信能报警吗
      看情况。多次发送侮辱他人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是可以向民警报案的。这种行为虽然不存在一定的社会影响,不构......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一、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一)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


·企业怎样使用童工才违反规定
      企业怎样使用童工才违反规定已满16周岁不算童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童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


·个人怎么写离婚辩护材料
      一、个人怎么写离婚辩护材料(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