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补缴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根据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在劳动者的工作期间,单位是要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在劳动期间由单位缴纳一部分,由个人缴纳一部分在退休之后,单位保险会以每个月按月发放的形式发放到劳动者的账户当中,这是我国对于公民的保护,也是对于单位的硬性要求。但是在生活当中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够按时按量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在一些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或者是单位本身的制度和经济出现了问题,就会出现有一段时间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纳不及时,不按料,那么依据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需要对劳动者补交社会保险的,而补交社会保险并不是按照原来的金额即可,他要按照漏交社会保险的金额缴纳滞纳金。那么在单位当中什么是社会保险的补交滞纳金的社会保险的不交滞纳金应该怎么算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社会保险滞纳金的问题。在发现企业漏交社会保险之后,是可以向有关的部门,例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的。劳动保障部门一旦核实单位确实未按规定缴纳和缴扣社会保险费的,会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在期限之内缴纳费用,咋不用再向上级部门缴纳滞纳金?如果在规定的期限之内,语文不缴纳的,那么除了要缴纳已经拖欠的社会保险数额之外,还要额外的缴纳一部分的滞纳金。在2018年的7月1日,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对于滞纳金的缴纳有了一个新的规定在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和补全社会保险的情况下,超过了上级部门规定的期限,每一天都要增加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惩罚。所以在企业补缴滞纳金的时候要按照逾期的天数进行计算,每一天都要增加万分之五。企业在补交滞纳金的时候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上级单位必须是有关的行政部门,因为只有行政部门才可以,对于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而滞纳金就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所以一定要找对部门。
  另外,对于知道金的数额来讲,要严格的按照规定。因为滞纳金本身不是一种严重的惩罚,他只是在督促相关部门来及时的缴纳社会保险而已,所以滞纳金制定的金额是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的。中国现在的万分之五是一个比较适中的数额,要按照这个数额来进行缴纳。根据社会保障的前面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这是属于单位的一种权利,也是属于单位应当缴纳的一种义务,是与个人无关的个人并没有社会保险缴纳滞纳金一说,只有单位才会受到这种惩罚和督促。关于社会保障滞纳金的问题就是这样,在签订保障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对于社会保险的有关问题与单位进行协商。当发现单位没有对自己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的时候,要向有关部门反应,同时单位也要在有关部门给出的具体期限内来做出反应,不要逾期不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单位犯盗窃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生活中,盗窃罪有多种形式,单位盗窃罪就属于一种,它是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盗窃行为,比如偷用他人水电等,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了一定......


·一、什么情况算是房屋买卖违约行为?
      一、什么情况算是房屋买卖违约行为?(一)、新房中的违约在购买新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离婚财产少分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财产少分的情形有哪些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计算,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


·如何消除行政拘留记录?
      如何消除行政拘留记录?一、如何消除行政拘留记录?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是不会消除的;一......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遗失物与无主物区别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捡到一些东西,尤其是在大街上,没准走着走着就捡到了好多东西,这些东西有的是废品有的是别人无意间丢的东西,那么遗失物与无主......


·遇到网络诈骗报警去哪报?
      遇到网络诈骗报警去哪报?近几年,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存在,人们通过互联网获取许多信息,同时也将个人信息不经意留在网络上,这就使......


·被他人的狗咬伤找谁赔偿 ?
      被他人的狗咬伤找谁赔偿?一、被他人的狗咬伤找谁赔偿被别人的狗咬伤应该找谁要求赔偿呢?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去看,如下:1、《侵权责任法》第七十......


·电力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电力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第五十九条 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


·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怀疑司法鉴定结果怎么办?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司法鉴定的结果在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