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开车撞死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开车撞死了人,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的《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法规,从而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致使人受重伤、死亡或者是使公家或私家的财产遭受到了重大的损失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发生交通运输事故后肇事者逃逸的或者是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处以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为肇事后逃逸在事故中导致了有人死亡,那么,是处以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二、根据我国司法的相关解释,凡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可以即时定交通肇事罪:(1)事故中死亡1人或者是重伤3人以上的,然后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是负事故全部责任的;(2)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的,并且还要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的;(3)事故中造成公共财产的损失或者是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的,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是全部责任的,并且没有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请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赔偿数额,并不是指的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的数额,而指的是事故行为人没有能力赔偿的数额。按照此标准的话,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是不到30万元的,或者是还有一种情况是损失远远的超过了30万元,但是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是不构成本罪的;(4)事故中交通肇事者致使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只要责任的,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喝酒以后、还有吸食完毒品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②没有驾驶资格(没有驾照的)驾驶机动车辆的;③明明知道是机动车车辆的安全装置不全,还有或者是机动车车辆的安全机件失灵了的机动车还是驾驶了的;④明明知道是没有车牌证件或者是已经报废了的机动车辆从而驾驶了的;⑤车内人数比实际应承人数多,严重超载驾驶的;⑥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从而逃离了事故现场的。三、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相关规定,在我国事故中凡是犯了交通肇事罪的,是处以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者是拘役;如果发生了交通运输事故以后,事故的肇事者逃逸还有或者是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肇事后逃逸致使人死亡的,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上边所述的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指的是具有下边所列情形之一的:(1)在事故中死亡人数在2人以上或者是重伤人数在5人以上的,这个是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2)事故中有6人以上死亡的,并且是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的;(3)在事故中造成了公共财产的损失,还有或者是说造成了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的,这也是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而且是没有能力赔偿60万元的这个数额的。关于开车撞死人要不要坐牢这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在我国的刑法当中也已经做了准备的回答,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开车把人给撞死了的话,那么这个就属于是刑法中说的交通肇事罪了,就一般来说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处罚的年限是3-7年,这也就说明了开车撞死人的话是需要坐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打架刑事案件量刑标准是什么
      打架刑事案件量刑标准是什么1、一般打架造成轻伤的,通常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


·森林过失失火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森林被称为是地球之肺,所以不管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健康,还是为了以后子孙后代的发展,我们都要保护森林资源,让森林中的资源可持续的发展。所以我国刑......


·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有多长
      一、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有多长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


·欠信用卡银行钱还不上怎么办
      欠信用卡银行钱还不上怎么办?1、分期付款,申请选择最大额度的分期付款既能缓解当月还款压力,还不会产生更多利息。2、选择每月最低还款功能,最低还款......


·借款合同能构成合同诈骗吗
      借款本身是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的,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为诈骗罪。需要看有没有不归还的......


·婚前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不管是一方婚前的房产还是双方婚前的房产,其实在夫妻结婚之后大多数时候都是由夫妻共同来还按揭款的,因而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处理就比较麻烦。另一方肯......


·如何挑一个满意的二手房 看房时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如何挑一个满意的二手房看房时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房屋面积房屋面积与房屋价格直接相关,而房屋面积有很多种不同的叫法,因此,购房者首先要了......


·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女性由于生理结构与男性不同,因此在生活工作中很多时候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尤其是在女性怀孕的时候,不仅不允许男方提离婚。同时在工作方面,也是享......


·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有吗?
      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有吗?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是有的;为避免补写的借条无效,补写借条时宜将下列内容写入借条中: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


·打人打到什么程度算刑事责任
      打人打到什么程度算刑事责任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


·离婚房产证变更费用多少钱?
      离婚房产证变更费用多少钱?婚姻破裂双方离婚时,房产分割属于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的重要一环。房产进行过户,所有权发生转移。很多人不知道房产转移在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