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及相应司法实践经验解答如下:
  
  
  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段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第二,建议您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第三,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您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津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
  
  
  二、司法解释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概念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显然要等伤员医疗救助结束,根据医疗救助的结果来进行认定,如果不等到医疗救助结合就进行伤残鉴定,一方面得到的数据不准确,从而影响伤残鉴定的等级评定,另一方面,也不能够对伤员的受伤情况包括赔偿情况进行明确,具体的伤残鉴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一、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很多年轻人都想多生育几个孩子,但是超生是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于超生家庭有着明文规定,超生的家庭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对孩子的保障也是对国家人......


·出租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租赁关系中,一方为承租方,另一方则为出租方。不管是承租方还是出租方,在建立了租赁关系之后都有一定的义务需要履行。当然,二者的身份不同,需要履......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当说到贷款的时候,更多的人可能想到的便是通过有形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然后向银行或者相关......


·劳动合同一般是签几年?
      劳动合同一般是签几年?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
      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工程,只有质量的保障,该工程才有存在的价值,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各工程的责任主体,在......


·怎么合理规避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合理规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是不可以规避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


·出门在外,有时候总不可避免的因为内存或者外在的因素发生交通事
      出门在外,有时候总不可避免的因为内存或者外在的因素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最合法的快捷的就是通过交警来解决,交警会根据现场的情况,划分出......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在线咨询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吗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吗?可以很肯定的说,直接证据不能直接与原始证据划等号,但是实践中,由于证据的划分标准不同,因此有的直......


·诉讼离婚答辩要注意什么
      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被告就原告在起诉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通常情况下是要写一份答辩状的,与此同时在答辩的过程中也有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诉......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