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杭州撞了出租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杭州撞了出租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应由当地出租车管理主管部门统管办出具证明,天数根据停留在维修站的时间,费用大概是:一天的份钱 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
  
  二、处理交通事故的技巧都有哪些?
  
  随着交通运输的不断发达,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处理也逐渐增多,尤其是轻微的刮蹭事故更是常见。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有什么技巧是每个司机应当面对的问题,本文介绍了轻微交通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下,无人员伤亡)的处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2)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中心解决;
  
  (3)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4)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5)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2、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只要该出租车确实需要维修,撞出租车的当事人又要对交通事故负主要的责任,那就要根据出租车维修的时间和出租车驾驶员的平均收入依法计算误工费了,也能看成是出租车在停运期间的停运损失。出租车维修所需要的时间应该一以车辆维修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收入问题也是要出租车驾驶员自己提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收费多少?
      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收费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


·我欠钱不还现在被立为逃犯怎么办
      我欠钱不还现在被立为逃犯怎么办一、我欠钱不还现在被立为逃犯怎么办?欠钱不还现在被立为逃犯的话应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偿还欠款。《中华人民......


·构成窝藏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窝藏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1、构成窝藏罪既遂法院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


·缓刑转异地要哪些证明?
      缓刑转异地要哪些证明?缓刑转异地需要的证明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司法所所签署意见、县级司法机关审批证明等。根据法律规定,缓刑人员要实行社区矫正......


·交通事故60岁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交通事故60岁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父母符合供养亲属标准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寡老人的工......


·已刑拘没有批捕就不会判刑了吗
      一、已刑拘没有批捕就不会判刑了吗?没有批捕也有可能会被判刑,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如何算民间借贷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如何算民间借贷利息在进行民间借贷的时候,多数情况下都是属于有偿借贷,即借款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出借的一方相应的借款利息。那......


·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各地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各地标准是怎样的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各地标准是怎样的指导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


·犯罪中止与犯罪准备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与犯罪准备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多久,发行条件是什么?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多久,发行条件是什么?一、发行条件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