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祸私了一般赔多少钱

车祸私了一般赔多少钱驾车出现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会进行交通事故赔偿。根据交通事故的程度不同,我们会进行不同的赔偿。有的交通事故可能会有人员的伤亡,但有的交通事故仅仅只牵扯到财产的损失。如果是在产生了人员的伤亡,那么公安交警部门介入是必然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仅仅只是发生了财产上的损失,那么我们可以选择私了。那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选择私了,一般会赔偿多少钱呢。这就需要我们先来了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都会有哪些赔偿项目,以及每一个赔偿项目具体或者说是大致的赔偿额度是多少。这样有利于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进行协商,私了时能够更加准确的把握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应该赔偿多少。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具体有:第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因为事故造成了人员的受伤,在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时所产生的治疗费用,这部分费用是需要由交通肇事者来进行赔偿的,具体额度是根据医院开具的发票来确定的。第二、误工费,这是指交通肇事的受害人从受到伤害到接受治疗,治疗完成之后没有办法进行工作,在工资上遭受的损失,这部分的财产损失也需要由交通肇事者来进行赔偿。第三、护理费,这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时,因为生活没办法自理,所以需要他人来帮助,需要请护工,那么这部分的支出也是需要交通肇事者来进行赔偿的。第四、交通费,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住院治疗的期间,因为转院或者就医而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这一部分费用。交通费的计算标准是参照事故发生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的出差旅费的标准来进行赔偿的。一般来说,交通费应该有具体的发票,以发票上面的数额为准进行赔偿、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受害人进行住院或者转院治疗,所产生的交通费,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发票,这常常牵扯到后续在法院进行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法院能否支持交通费起着决定性因素第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个费用是指在受害人住院期间吃饭等一系列伙食所需要的费用。这个标准也是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来进行确定的。当然,这个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受害人伤势比较轻微,不需要住院,那么也就没有这一项的赔偿。第六,财产损失。这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自己的财产所受到的损失。比如汽车碰撞之后,需要将汽车修复至原状所需要的费用,以及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发生车祸,在车祸发生之后,如果造成对方当事人受伤住院的,因为受害人伤势比较严重,而需要进行营养费的赔偿时,交通肇事者还需要进行营养费的赔偿。造成人员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补助金,以及残疾所需要的残疾器具的赔偿。造成人员伤亡的,还需要赔偿死亡金以及死亡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如果车祸仅仅只是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那么双方当事人选择私了时,需要对财产进行一个大致的评估。双方就赔偿的数额可以进行协商,没有一定的标准,只要自己满意这个协商的结果就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能批捕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能批捕吗?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如果没有确凿证据是不能被批捕的。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证据......


·诉前财产保全要准备什么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要准备什么资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


·上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上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六种情形......


·立遗嘱后有一方反悔怎么办?
      立遗嘱后有一方反悔怎么办?立遗嘱后有一方反悔可以通过重新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关于遗产进行重新的分配。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


·法院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


·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否可以分开
      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否可以分开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强制购买的车险,车辆只有投保了交强险才可以上路;而商业车险则不具有强制性,车主可按照自己的需求选......


·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区别商标权和著作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是有所不同的。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的,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相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重新认定吗
      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车辆增加,交通事故频发。在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公安机关往往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做出一些科学......


·赌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


·无合同怎么结算工程款
      没有签订合同是需要双方签订结算签证或发询证函确认。但是有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什么是食品监管渎职罪?
      随着近年来国内国外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逐渐成为了一个全民关注、全民讨论的话题。食品安全问题对《刑法》的影响便是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