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务同时存在

1、抵押权:就是债权人对第三人或者是债务人其不动产或者是动产,在债务前满之后,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应当承担的义务,则债权人有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或者变价拍卖的权利。其实抵押物实质是保证债券的担保物。比如说小张在银行进行借款100万元,一般现在银行都没有了如此高额的信用担保,需要小张提供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 ,所以小张用房产作为抵押,其银行因为与小张的债权债务关系,导致其享有了对小张房屋的抵押权。也就是说借贷关系其实是主权利,而抵押权是附属的权利,它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因为债务的存在而滋生出来的。同时银行享有了抵押权,但是并没有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表示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原来的权利人仍占有抵押物。同时针对抵押物其效力,一般以公示公信更具有法律的保护力,即如果银行没有在小张的房本上进行抵押登记,那么如果小张将房屋进行了售卖,那么其他买受人,根据房本的权利外观,和房产的登记中心没有发现房屋存在抵押,那么他可以认定房屋是没有抵押权人的,而房屋一旦进行了过户,银行的抵押权就很难保证了,没有足以支撑要求发还抵押物的法律保护。如果银行已经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小张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还款,则银行可以行使自己的抵押权,如果财产进行了分配或者继承,银行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银行需要资金回笼,而不是需要房产资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房产,对房产的价款在债务的范围内享有应当有的债券。2、担保的债务:也就是我们举例说明的小张向银行借款的100万元就是债务。担保的债务是小张和银行的主要和独立存在的关系,银行可以不需要小张的房产抵押,就直接贷款给小张,可以不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单独存在。但是银行因为不认识小张,或者对小张的经济情况不可预期,为 了控制风险,为了能够让自己贷款有一定的收回保障,那么就滋生了依附于主债务产生的权利,即抵押权。即时没有房产抵押,银行和小张也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其他担保物,或者约定担保人,其主要取决于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不违背相应的法律法规即可。3、抵押权和担保债务权同时存在的原因:所以由以上的说明,可以得出担保债务是主的合同关系,而抵押权是从属的合同关系,抵押权不可能离开主合同而单独存在,比如说小张已经归还了所有的欠款,即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那么抵押权就同时消灭,他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而主合同没有消灭时,抵押权可以直接消灭,因为没有抵押权还可以滋生出其他权利对主合同进行担保。主要是看合同向对方如何约定,如何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缓刑与实刑的比例有多大的区别?
      一、错缓刑与实刑的比例有多大的区别?实刑和缓刑是民间俗称。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的叫做实刑。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羁押3......


·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一、诉状书写要求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打......


·交通事故被撞死是怎样量刑的
      交通事故被撞死是怎样量刑的1、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


·刑事诉讼庭审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庭审过程是怎样的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


·侵权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现实经济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侵权这个词,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财产侵权是最为关注的,那么有侵权则有赔偿。许多人在面对被侵权时,不知道应......


·探视权法院怎么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探视权法院怎么执行是怎么规定的?探视权不能强制执行,最高院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


·刑诉法起诉直诉案件是怎样办理的?
      刑诉法起诉直诉案件基本都较为简单,犯罪情节并不是很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因此,一般对案件处理是在未经相应机构批准逮捕的情况下进行,对犯案......


·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特别程序能调解吗?
      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特别程序能调解吗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特别程序能调解。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


·他项权回执照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如果要想进行房屋的抵押的话,那么是需要办理他项权证的,他项权证,实际上它是一种法律上的证明,因此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他的地......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车辆越来越普及,城市亦越来越拥堵,轻微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一些没有人......


·工伤认定单位不申报怎么办
      判断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人身损害是否构成工伤,肯定是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才行,而此时就需要有人申请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劳动者所在的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