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对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的问题,小编在这里做简单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如租赁、借用等情形,在此情形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那么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是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仅仅是该机动车交强险的范围内,不足的,就要由该机动车的使用人来赔偿。如果该机动车的所有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对的,那么机动车所有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实践当中,对于公车私用现象,发生交通事故具体怎么赔偿、赔偿责任怎么承担的问题是还没有具体的规定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职工在执行单位的工作任务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公车私用并不是职工执行工作任务而使用的工作单位的车,可要是说公车私用单位一点责任也没有也是不合理的,因为车是单位的,对其进行管理是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因此,对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具体怎么承担,还是要看实际的具体情况。首先第一种情况是适用所谓的“外形理论”,即职工是否是对公车进行私用是单位内部的关系,职工是否私用对用人单位应当对外承担赔偿责任不造成影响。实践中适用这一理论有一个限制条件,即职工使用公车是为了执行单位批准的公务活动,不管职工使用过程中是超出了批准的范围还是怎样,也就是所说的该“私用”具有“公”的外形,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对外应是用人单位承担,即适用前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种情况,就是使用公车没有“公”的外形,完全就是职工私用的,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来处理,即职工在没有得到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偿,不足的由使用人赔偿;单位方面就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种情况为职工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与第二种情况相似,也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来处理,使用人在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外进行赔偿,单位也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上就是关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情况,在实践当中具体怎么分担责任比例以及赔偿多少的问题还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条件是什么?
      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条件是什么?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条件如下: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限额内,全额承担误......


·工伤之后辞职离开还能拿到赔偿金吗?
      工伤之后辞职也可以拿到工伤赔偿金辞职并不影响工伤赔偿金,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社保,则由社保基金与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职工享受不了......


·一、醉驾吹气132抽血多少?
      一、醉驾吹气132抽血多少?一般也在80以上,并构成了醉驾行为,交警在进行酒驾或醉驾检查时,一旦吹气结果为132时,有可能血检会低于80或是高于100。反......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离婚冷静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法律上还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婚姻生活中的离婚冷静期是在议案、搜集建议的环节,并沒有......


·借款合同中包含什么内容比较好
      借款合同中包含什么内容比较好生活中,借款纠纷时有发生,其中由于借款合同内容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占大多数。因此为了避免这种纠纷,在书写借款合同时......


·婚内出轨过错方能少分财产吗
      婚内出轨过错方能少分财产吗一、婚内出轨过错方能少分财产吗?婚内出轨过错方不一定会少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7条的规定,不分或者......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宣告失踪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宣告失踪的时间是多久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您在街上见到的那些流浪人员或者乞丐,可......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


·离婚后房产可以不分割么?
      离婚后房产可以不分割么?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


·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
      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是许多年轻人向往的奋斗拼搏之地,当大量人潮涌向北京时,房子作为有限的资源就会加以一定的控制,一些在北京已经拥有首套房的朋......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如今,新的社会习惯和观念已经和一些旧的法规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冲突。这其中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