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事故后调解方式有哪些

1、发生医疗纠纷时,常用的调解方式有如下3种。第一,由医患双方自行调解。第二,由有关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在医患双方自行调解的情况下,需要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责任以及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可就达成的协议,签订书面的调解书。而调解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事实,医疗事故等情况,双方应确定医疗责任,以及赔偿金额等内容,由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保存。第三种情况就是由有关行政卫生部门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双方当事人作为争议双方。在医患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出面,就医疗赔偿的问题进行居中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即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不得破坏社会秩序。计算赔偿金时,可以依据有关法律以及双方协商来确定金额。经过调解,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可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均有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义务的责任。若调解失败或签订责任书后,有一方后悔,拒不履行调解协议书,卫生部门不再参与调解,即卫生部门参与的医疗纠纷调解仅限一次。2、在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情况下,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纠纷情况,这是医疗单位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当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病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医疗单位提出调查请求,病人可以使用法律武器保护其法定权利。在调查过程中,若医院消极处理或者选择隐瞒、篡改真实数据,病人及其家属发现相关情况时,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3、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采取相关行动,封存有关病例、医疗报告以及封存其他原始材料。严禁有关单位私自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相关证据。另外,在医疗事故中,若发生死亡情况,对其死因具有争议的,可以进行尸体解剖。在双方协商赔偿金时应当遵循一个原则,即因为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开支,应当由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方支付。但倘若是由于病人自身拒绝出院,或病人家属拒绝办理病人出院的情况,额外增加的医疗费用应由病人方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诽谤污蔑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被他人污蔑或者诽谤了,带来的影响是可大可小的,在此,如果我们发现自身的名誉权受到的他人的诽谤或者污蔑,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学籍档案丢失还能补办吗?
      学籍档案丢失还能补办吗?一、如果学生的学籍档案丢失怎么办?1.丢失学生学籍文件后,首先致电当地人事部门(人才市场)自己的档案丢失,需要重新补办......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


·房屋如何过户给子女,怎么过户房屋给子女
      现实中,不仅子女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给父母,父母也是可以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当然此时具体的操作都是差不多的,那到父母名下的房屋如何过户给......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


·一、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最长不会超过60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


·如何起诉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直都是离婚父母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在对子女抚养权判决后日后还是有可能变更抚养权的,此时多半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


·国家征收土地荒费十几年不用,农民可以收回吗?
      国家征收土地荒费十几年不用农民可以收回吗?(一)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国家征用的土地,公民是无权收回的。(二)对于承包集体的土地,承包人......


·正当防卫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正当防卫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一、正当防卫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审判长,审判员:受被告人刘某家属的委托,我所指派我担任被告人被告第......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建设曲港高速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让当地经济在交通便利、发达的便利条件下可以自主地实现经济间的快速、高效的流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必须要面对的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