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学校要的劳动合同可以随便给予是否合法学校要的劳动

学校要的劳动合同可以随便给予是否合法学校要的劳动合同随便给予是不合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二、劳动合同的作用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总所周知,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学校会给予学生一段时间进行社会的适应,根据自身的爱好找一份适合自身的工作,在回校进行必要答辩的时候,就需要按照要求提交一份证明,该证明只需要证明你在该公司的职位以及工作就可以,不需要提交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法机关对贩毒吸毒会怎么处罚
      司法机关对贩毒吸毒会怎么处罚一、司法机关对贩毒吸毒会怎么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堵别人的门算不算违法,?
      建议及时报警,该种行为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信用卡逾期利息计算方式、逾期常见问题有哪些
      信用卡逾期利息计算方式、逾期常见问题有哪些??科学进步,经济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各大银行也相继推出了信用卡项目,现在大部分的......


·配电工程质保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电力是一种及其重要的资源,不仅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杜宇各位工程师来说,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规定,在配电之前,签订协......


·一、无偿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
      一、无偿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无偿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规定是可以依照双方协商一致来进行一定的合同的解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


·车辆发生意外后的车辆定损时效是多久
      车辆发生意外后的车辆定损时效是多久车辆保险定损有时间限制,一般48小时内报警定损。发生事故后,第一件事是要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一般情况下,保......


·交强险有偿赔偿限额吗?
      交强险有偿赔偿限额吗?有赔偿限额;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


·个体工商户域名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域名备案的规定是什么?即使是微小型的企业,也是区别于个体工商户的,一般个体工商户多指生活当中常见的便利店,小型商场等。随着我国现......


·一、签署劳动合同对谁有利?
      一、签署劳动合同对谁有利?1、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一个月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一个月工资标准是多少?公司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


·证人证言的特征都是怎样的
      对于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其实都是可以作为证人的,但是在不同的诉讼类型中,我国对证人的条件要求不一样。而通常证人所说的关于案件的话,自然也就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