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生活难免遇到经济困难,需要向其他人借债,有些是有夫妻二人一起去借,有些是夫妻商量过后由一方单独去借,还有的呢就是一个人单方面的去借。情况多样,对各种各样的借债方式所负债务的认定也并不简单,现实生活当中夫妻因夫妻债务问题争吵打闹的时有发生,那么这些债务到底有哪些才是法律规定的共同债务呢?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主要是《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且要证明该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由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该条款的规定对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所起的作用并不大,且明显存在着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为此,于今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发布了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专门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人的问题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根据该解释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符合以下条件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夫妻双方共同向第三人借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是司法解释新提出的“共债共签”原则。二、夫妻一方个人所负债务,事后经另一方追认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三、夫妻一方为家庭的日常共同生活所需而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包括日常的衣食住行方面,以及夫妻因购买应当划为共同财产的房屋车辆、抚养赡养、教育培训、共同经营生产、生病、必要的社交活动等方面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四、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明显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一般不做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债权人能证明该项债务确实用于共同生活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离婚一个孩子怎么判根据《民法典》(2021.
      夫妻离婚一个孩子怎么判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


·丈夫在看守所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丈夫在看守所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丈夫在看守所服刑时妻子起诉离婚的,丈夫不同意的话可以与妻子协商,协商一致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协商不......


·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


·河南非法集资以房抵债是否可以
      其实大多数的人只有是自己辛辛苦苦攒的钱在消费的时候才会特别的小心谨慎,在一般的经济犯罪当中,由于犯罪嫌疑人骗取的都是其他人的钱财,所以挥霍一......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么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么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


·在我国酒驾吹100算醉驾还是酒驾?
      在我国酒驾吹100算醉驾还是酒驾?是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侦查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怎么办?
      侦查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怎么办?应当并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


·什么是常年法律顾问?
      什么是常年法律顾问?一、什么是常年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公司、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自然人或其他法人、其他组织的聘请,以......


·股东变更债权债务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股东变更债权债务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股东变更,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之一,对此,很多人会有一些疑问。例如,公司股东变更前的债务与后......


·投标有效期可否延长?
      投标有效期可否延长?现目前,投标已经成为我国大宗型买卖中商家寻求承包的一种有效方式,根据投标的情况,商家可以对承包者进行筛选,寻找自己最理想......


·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罚金是一种较为经常适用的附加刑,一般不会单独使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罚金在被判处之后,若当事人提出请求,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可以减免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