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协议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协议是指在民间范围内债权人对自己原本拥有的债权,通过合同法的方式,运用合同把债权全部或者部分的转让给受让方的这么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需要通知受让人,并且还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举个例子来说,李先生欠了王先生三百元,而罗先生欠了王先生三百元。王先生通过与李先生进行沟通谈判,写了个合同,合同的内容是让罗先生代替自己把这三百元直接交还给李先生,然后,把合同的内容对罗先生进行告知。这么一个过程就是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过程,而在一个所撰写的合同,即为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协议。那么,当我们撰写这样的一个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首先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协议与合同法有关,了解合同的书写对与我们正确的运用合同将有很大的帮助。其次,变更合同如果涉及其他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批准才可以进行债务的转让,比如转让房地产方面的债权需要做好相关登记审批等事项。然后,这个转让需要约定明确才能进行生效,如果双方只是随口说说或者说的条例不清晰,这一个转让协议将不予生效。债权的转让还是具有一些限制的,第一种是因为合同性质二不能进行转让。第二种是按照当事人互相所有的约定而不得转让。第三种是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转让,如过这个债务的转让违反了法律法规,那么我们是万万不能进行转让的。对于转让的对象,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对于受让方,需要进行通知,通知之后债权就转到的受让方名下,而这个新的债务人他在得到债权时同时被转让了抗辩权与抵消权。就是说新债务人在被转让债权的同时,获得与原债务人转让部分相同的权利。而在债权人方面,对于债权的转让,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因为这个债权的转让的目的能否达到就在于债权人能不能收到应该有的东西。如例子当中,如过罗先生是个信守诺言的谦谦君子,并且具有还款的能力,李先生当然乐意王先生把债权转人给罗先生。但是如过罗先生是个负债累累的小混混,李先生是说什么也不会答应这一份债权转让协议的。民间债权转让的书写,需要先写明转让的大体内容,具体部分需要标清所要转让物品或权利的清单,这些物品或权力现在是个什么状况,是全新的还是半旧的,债务人要写所给出的承诺,债权人也要确定要给出的承诺。在这份协议里面,还需要标明当出现纷争的时候需要怎么解决,还有如果违法约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等其他要注意的东西。当然,日期、签名等合同所必要的基本项目也是不能忽视的。学会知法、懂法、用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的事情,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协议的相关事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诉讼解决代位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重点关注两方面的问题,即证据和诉讼时效,这是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的。针对其中的诉讼时效,超过了规定的......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父母在离婚的时候,不仅需要对共同的财产、债务作出处理,若家里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子女的抚养问题也是要处理了之后才允许离婚的。而此时,确定由......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标准是3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一、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公租房拆迁,是按房屋实际面积补偿还是按人均安置面积补偿?
      公租房拆迁,是按房屋实际面积补偿还是按人均安置面积补偿?  一、公租房拆迁,是按房屋实际面积补偿还是按人均安置面积补偿?  1、房屋拆迁补偿......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种类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种类有哪些生活中大多数纠纷都是因为人身损害赔偿而产生的,但是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种类都包括哪些,而人身损......


·集资诈骗最新量刑标准有哪些?
      最近,电视经常有播出关于集资诈骗等相关新闻,其实,在生活中,很有可能我们也会碰到这种情形。您要了解清楚集资诈骗的定案标准以及量刑标准,这样可......


·社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对于社会抚养费,您还是都有一定的了解吧,社会抚养费可以变更您也是知道的吧。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这方面......


·根据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期满怎么办?
      根据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期满怎么办?根据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期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


·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是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是什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


·债务人不还钱要如何打官司
      债务人不还钱要如何打官司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最让债权人烦恼的莫过于不管怎么追讨,债务人就是拖着不肯还钱的情形了。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